討論串[心得] 銷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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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今天休假 想說順便就去把沒在用的戶頭一併銷一銷好了. 從板橋騎到台北 第一家還算順利 花了約20分鐘辦好. 再來到了一銀 原本以為是總行單位人應該會很多. 不曉得會不會等很久 還好很快就輪我了. (不過光停個車 就先繞了兩圈 等了十分鐘才停好). 內心正竊喜 沒想到服務人員卻跟我說要帶原留印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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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推文說是行員懶我就很想直接回文。:P. 銷戶當然要印章對才可以銷戶阿... 如果戶頭還有餘額,就算剩下一塊錢,也要印章對才可以領。. 領十萬塊也是領,領一塊錢也是領,難道有因為金額大小的差異,. 核對印鑑的標準就可以不同嗎?. 印章不對也不見了,只能先辦理變更印鑑的業務後才可以做銷戶。.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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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是懶,而是銀行要用此種方式,「半逼」你不要銷戶. 印章不見了,如何核對印鑑?. 所以重點在於原先留存印鑑的目的:「確認本人」. 為何留印鑑,有兩個理由. 一、台灣早期文盲多,印章是一個重要的依據,簽名反而不便。. 二、銀行僅作形式上審查,而不須作實質審查,銀行為避免確認簽名的責任. 一概以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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