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薪水少給了該不該爭取?

看板Bioindustry (生物科技)作者 (冰裂疊影)時間20年前 (2006/04/14 22: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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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HOH (我一個人吃飯旅行)》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薪水少給了該不該爭取? : 時間: Fri Apr 14 21:45:50 2006 : : 我更慘 : 公司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 表示過了三個月也不會調薪 : 當初講35k底薪 : 拿到薪水條卻發現 : 應領:33002 : 退休金:1998 : 居然把退休金的6%從我新水裡扣 : 會不會太過份了! : 想當年當研究助理還有35800 : 真是......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62.24.90 : 推 Lipaty:這是不是勞退新制阿? 04/14 21:55 : 推 crypupa:新制本來就會扣6%囉 04/14 22:08 新制不是這樣算的,新制是說雇主要提撥雇員固定薪資6%到他的勞退帳戶, 也就是說,原po談成底薪35K, 則公司應該要額外提撥2100(好像要依投保組別,要查一下)到他的帳戶, 除非原po自行同意提撥(自提最多也是6%),不然是不會從薪資扣款的. 很多公司都不願撥這筆款項,所以都變相從員工的薪資扣, 當然,除非員工跟雇主有默契,當初這樣講好摸摸鼻子裝沒這回事, 不然其實可以大聲說公司違法.(不過好像罰款很少-_-) 新制資料很多,大家可以自己再查清楚一點囉~^^ ※ 編輯: cozzi 來自: 210.64.246.224 (04/14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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