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考照時科目互抵的問題

看板Broker (證券期貨人員)作者 (dangerous H)時間16年前 (2008/07/14 01:0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謝謝大大解答… 那在請問,証基會上所示 考投顧投信業務人員時: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經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取得合格證 明書者,可參加「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之測驗,並可取得該專業科目 測驗合格證明。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測驗: 經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測驗取得合格證明書且具高中職以上畢業者,可參加「證券交易 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之測驗,並可取得該專業科目測驗合格證明。 如果依上面所示,取得了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及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的資格証明後,是否日後考照,遇到相同科目的 就可以不用考呢,還是該資格証明只能用來抵用投信投顧業務人員所用而已? 不能用來抵其他証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4.201
文章代碼(AID): #18UZNAJR (Broker)
文章代碼(AID): #18UZNAJR (Bro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