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遇到霸道的雇主

看板CS_TEACHER (補教老師)作者 (ya~)時間17年前 (2008/10/15 23: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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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您在那家補習班工作多久了呢 如果您工作未滿3個月 說了就可以走 3個月未滿1年10天前告知即可 滿1年未滿3年20天前告知即可 滿3年以上30天前告知 也就是說 只要符合勞基法規定 雇主是不能不讓你走的 薪資也一定拿的到 應該這麼說 如果可以沒有人想搞到使用法律這條路 大家應該都希望可以互相好來好去 如果雇主人不錯 那我願意做到他找人跟我交接 不過前提是老闆人好也真的有在找人 不過當然我也會給一個期限 阿不然等老闆找個一年半載的不是也很詭異嗎 但是如果老闆人太壞 那就一切照法律囉 只要在規定時間告知 時間到了你就可以開心的走 到下個月發薪日老闆必須給你足額薪水 一毛都不可以少 如果他耍賴 建議您到您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勞工局申訴 一定要工作所在地喔 比如說您住台北縣但是在台北市工作 那就要到台北市勞工局申訴 申訴可以找勞工局關係課或條件課 他會寫一張申訴單 之後會發公文到您的住所及您工作單位 在規定時間地點雙方進行調解 ok就照調解說的走 這是具法律效益的喔 您可以堅持要領您所想要的金額 或是在調解時進行更動 如果雙方沒有共識 可以拿著調解紀錄單(影本) 再一次到勞工局請他直接發文給您工作的單位 接下來就不用在調解了 一切以公文往返為主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引述《lumideranter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 作者: lumideranter () 看板: part-time : 標題: [問題] 遇到霸道的雇主 : 時間: Tue Oct 14 01:17:48 2008 : 我在一家小補習班當授課老師 : 最近因為身體不適以及課業繁忙 向主任提出辭職 : 但是主任卻大發雷霆而且不願意讓我離職 : 我堅持我的立場想要離開 但是主任不停的變換說法堵我的話 : 就是不讓我離開 我覺得他也不相信我生病了的情況 : 我跟主任並沒有簽訂任何書面契約 十月薪資大概已經累積了6400元 : 我不想拿我的病歷證明給他看 因為我覺得那是在侮辱我自己 : 雖然我真的很想一走了之 但是學生跟家長是無辜的 : 我想把這件事情處理好 請問有沒有人有好的方法?? : 請幫幫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80.136
文章代碼(AID): #18zWngUY (CS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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