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該給老闆多少時間找人?

看板CS_TEACHER (補教老師)作者 (paulswife)時間17年前 (2009/03/01 23:0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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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您好: 關於離職事宜有幾點想請教! 我先對我的工作內容條列式說明: 教授科目:國中英文一年級~三年級 全/兼職: 全職,責任制 上班開始時間: 2008年9月 由於個人因素(與補習班無關)決定提出離職, 但不知以我的工作內容該給老闆多少時間找人, 我是打算明天3/2請辭,給老闆一個月的時間,讓我三月底就可以走人。 學生在3/19、20第一次段考,在三月底離開不知適宜與否。 在我上任之前是老闆娘授課,後來因為她懷孕了所以就僱用我, 就一直上班到現在... 我知道學期中離開對補習班不太好,但實在急於離開, 因此想請教各位大大,我該如何做才能達到兩全其美,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60.94

03/01 23:38, , 1F
個人覺得1個月時間已經足夠了!不過你要小心,有的雇主
03/01 23:38, 1F

03/01 23:38, , 2F
會故意拖延找老師,個人建議你也可以邊幫忙PO文找老師
03/01 23:38, 2F

03/01 23:39, , 3F
才不會到時候老闆藉口找不到老師不讓你離開!!
03/01 23:39, 3F
文章代碼(AID): #19ggDiKD (CS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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