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簽契約書的部份
請問一下
我現在是補習班的"自然科培訓老師"
但是當初簽約了一年 現在還不到一年
當初簽約之前說是因為我實力還不夠
希望我進來藉由"校稿"、"輔導學生"、"觀摩老師上課"、"觀看之前拍過的帶子"
來增加自己的實力
但是現在已經漸漸作了其他很多額外的事情
出社會或是國文科的考卷 幫忙印其他科講義 不過這些我都還可以接受
但是現在漸漸要越凹越多 要我去兼任一些導師的工作 像是教務或是了解學生狀況
像這樣出現當初簽約之前沒說好的事情
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因為有點越來越失期望
想說可以的話就不要做了 不過又卡了一年的合約
如果我去跟主管溝通 該怎麼說比較好
那如果說不攏 走上法律途徑的話 勝算大嗎 我只想安然辭去而已
太難過跟氣憤排版有點亂 不好意思 請多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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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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