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補教業大概都把法規當參考吧……

看板CS_TEACHER (補教老師)作者 (哈貳貳參肆)時間13年前 (2012/08/16 00:10), 編輯推噓11(11012)
留言23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其實這篇算是心得文吧。 在補教業已經待了兩年多,因為搬家所以離職, 新的工作仍是補教業,起初還信心滿滿,不過環境和管理文化差異頗大, 所以就在新公司任職一個月後提出離職。 當然提出的當下是不可能直接離職,但老闆也回應我「儘快」。 今天我和老闆確認是否能週五做一個結束(已經等了一星期), 因為我手上目前只有幼稚園的學生兩位, 平常我負責的工作也都是支援性(洗碗、清潔、巡堂協助), 我希望能儘快離職自己也能趕快找新工作。 雖然很努力的溝通,不過還是被轟了一頓, 內容都很傷人,只是我想不要撕破臉所以都保持和氣。 回家仔細想想,大概人好就容易被吃死。 老闆說了很多重話, 認為應該要等到找到交接老師才能離職,不然造成困擾, (可我目前也沒有教學工作…只有支援和雜事,我也有和他溝通這些但無效) 而如果暑假期間一直沒找到人我就必須一直等待…… 甚至他也說「應該要做完暑假,才是告一個段落」, 這不禁讓我覺得從說明離職開始就想要我做完暑假,而並非「儘快」。 暑假明明是最沒有課業問題(需要勞動人員吧),離職並沒有大困擾呀。 中間也有些人身攻擊,都還無所謂(老闆有說「所以你覺得是我們大材小用呀~」), 但最讓我氣的是不按照法規走卻還想要壓人, 我和老闆說我也按照法規走,我只任職了一個月,負責的內容並不重, 其實可以三天前告知即可,但我緩衝了一星期多(十天)…… 於是老闆就理直氣壯說 「你說的是勞基法嗎?我們員工人數不超過五人,不符合勞基法的規定~ 而且我公司法有明訂離職要一個月前提出~」 「像這樣未完成交接的情形,我們是不予以發當月薪資的呀~」 …… 我只能說補教業大概都把法規當參考吧。 工時就不用說了,寒暑假的時間最長,但責任制就是壓死也不可能有加班費, 週休也是參考用,遇上考前加強或是活動就一定要上班或支援。 薪水看公司,我搬家前任職的公司待遇不錯, 但這間我第一個月說好要給我兩萬,我卻只拿到18800(扣了前三天試用), 我原先還想是不是不符合法規,沒想到還剛好低空飛過…… 總之這次離職後,我不會在進入補教業, 孩子很可愛,可是制度真的很難耐。 我常會陷入自我矛盾,是否在工作上的這些忍耐是一種懦弱的表現, 是自己的權益是否該極力爭取? 所謂的負責是否是無止盡的犧牲? 我不知道。 現在我只希望我的離職一切順利。 所有補教老師都辛苦了,其實這份工作還是有很多快樂, 孩子的成長和貼心,也是很感動的! 希望繼續努力下去的老師好好加油, 最重要的是,如果雇主有什麼要求還是要保護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132.44

08/16 00:14, , 1F
原po辛苦了,只是法規被當參考用,我們這些員工有責任吧?
08/16 00:14, 1F

08/16 00:15, , 2F
光內文的前三天試用,就夠讓這間補習班罰3萬了
08/16 00:15, 2F

08/16 00:16, , 3F
把法規當參考用的補習班,沒有待下去的必要。
08/16 00:16, 3F

08/16 00:18, , 4F
另外,就職前3個月,口頭告知即可離職。
08/16 00:18, 4F

08/16 00:49, , 5F
試用期要給薪 看你想不想反咬一口而已...
08/16 00:49, 5F

08/16 11:41, , 6F
為啥不錄音??
08/16 11:41, 6F

08/16 17:21, , 7F
只要他的補習班有利案都算適用勞基法...
08/16 17:21, 7F

08/16 22:10, , 8F
補習班立案真的適用勞基法喔??我們那個沒天良的主任說:
08/16 22:10, 8F

08/16 22:11, , 9F
補習班不適用勞基法,因為補教業算"八大行業"!!聽了真的
08/16 22:11, 9F

08/16 22:12, , 10F
很想笑,也覺得自己很悲哀,是否該取個花名,麗麗、娜娜
08/16 22:12, 10F

08/16 22:12, , 11F
之類的!!!
08/16 22:12, 11F

08/16 22:23, , 12F
補教業絕對適用勞基法,你可以當場打電話問勞工局
08/16 22:23, 12F

08/16 22:47, , 13F
那些說自己不適用勞基法的補習班趕快把他揪出來
08/16 22:47, 13F

08/16 22:47, , 14F
倒一倒之後別的補習班應該會感到欣慰的
08/16 22:47, 14F

08/16 22:47, , 15F
沒能力還要跟別人搶學生做什麼呢? 無奈
08/16 22:47, 15F

08/16 23:16, , 16F
大企業才會把法規當法規..一般這種小公司..呵呵
08/16 23:16, 16F

08/16 23:49, , 17F
他都違法了,為何還要聽他的話?他再繼續騷擾就報警
08/16 23:49, 17F

08/17 12:27, , 18F
根據消防法規,補習班是屬於八大行業類,只要樓地板面
08/17 12:27, 18F

08/17 12:28, , 19F
總面積200平方公尺以上就算
08/17 12:28, 19F

08/17 12:29, , 20F
八大行業,並不是單指"特種"八大啦 ^^
08/17 12:29, 20F

08/17 12:30, , 21F
是"消防法實行細則"才對
08/17 12:30, 21F

08/17 13:34, , 22F
下次找工作先問清楚啦,省得日後才抱怨!
08/17 13:34, 22F

08/20 19:33, , 23F
補教老闆很多都唬人而已 越愛嚇唬人的本身違法越嚴重
08/20 19:33, 23F
文章代碼(AID): #1GAydbiv (CS_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GAydbiv (CS_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