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補習班工作產生的法律問題

看板CS_TEACHER (補教老師)作者 (寂寞的人坐著看花)時間11年前 (2014/11/11 13:36),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其實告竊盜這事情有點困難 這事情分為兩種情形 1.補習班告的方向是東西被老師拿走了 2.補習班告的方向是東西被老師拿給學生用 情況一的話大概機會是不大 畢竟老師確實沒拿 情況二的話板友都偏向不會成立 但是還有另外一個嚇阻的方式 就是和慣老闆說 如果竊盜成立,學生們都會變共犯 在自己開的補習班陷害自己班學生成為共犯 我看慣老板妳生意也可以不用做了 而且不管告成沒告成 慣老板都選擇可能間接影響到孩子人生的決定 看來... 是機會教育一下這位不太成熟的慣老板了!! ※ 引述《binbinthink (拿鐵..是我的堅持!!)》之銘言: : 大家好 : 事情是這樣的 : 前陣子在幫同事處理他上一份工作 : 他老闆沒有幫他投就業保險及勞退的相關問題 : 到今天去調解委員會總算告一段落了 : 內容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 : "雙方就民事部分皆放棄以後的訴訟權之類的"<===大意如此, : 只是可能用的名詞更專業 : 然後,我的問題不在這邊, : 而在於臨走前,他的前老闆丟下幾句話 : :他說要告該同事竊盜 : 事由是該同事原本任職的是音樂教室 : 在裡面當鋼琴老師 : 常常有學生沒帶上課用的東西 : 該老師會去櫃台先拿給學生用 : 然後下課再放回櫃台 : 對方(老闆)的先生乃一名警員 : 他臨走前一直強調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竊盜罪 : 我的 : 疑問1:構成竊盜罪的條件 : 承上(1),若是,疑問2:若該同事這樣真的會構成竊盜罪 : 那以後補習班任教的老師們該如何自處 : 承上(1),若否,疑問2:那如果對方真提出竊盜訴訟, : 接下來我同事需要做些什麼準備來應對 : 以上事件發生在剛剛,今天的早上 : 對方不見得真的會提出訴訟, : 我們只是想要先知道一些應對方法, : 方便我們處理後續,希望版友能幫忙提供一些意見, : 感謝 : 最後,不管這件事最後有沒有被提訴訟, : 大家都也可以參考參考,屬於補習班的物品, : 能否在沒告訴老闆的情況下就取用 : 哪怕只是"借個一兩小時",還是拿去教該補習班的學生, : 然後就歸還回去 : 不知道能不能PO在此版,若違版規請告知,感謝 : P.S.如果這樣也能被告竊盜,那白板筆和板擦之類的物品呢? : 大概也要自備吧 -- 寂寞的人坐著看花 等待的人托著下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1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S_TEACHER/M.1415684160.A.002.html

11/11 13:38, , 1F
因為慣老闆只會想自己,不會想其他人的。
11/11 13:38, 1F

11/11 14:05, , 2F
感謝您,我會轉告我同事,大大的說法,這樣他應該可以
11/11 14:05, 2F

11/11 14:05, , 3F
讓心情更放鬆了,感謝
11/11 14:05, 3F

11/12 10:27, , 4F
使用竊盜 微罪不罰 違法 證據 裁刑是三回事 得饒人且饒
11/12 10:27, 4F
文章代碼(AID): #1KOQ1002 (CS_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KOQ1002 (CS_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