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試用期
※ 引述《ikukin (洋菜凍)》之銘言:
: 我也想問看看大家試用期過後的情況
: 這是我出社會第一份工作~~~在日商職位是業助
: 算一算工作已經2個多月了
: 父母希望我繼續讀書,
: 但念完一個快要沒落的研究所,寫完折騰人的碩士論文之後
: 我完全不想再去碰那些書.. @_@
: 因為是自己執意要到外面的世界闖一闖.....
: 回想那時面時完---> 等通知---->剛進公司前2個星期
: 給自己好大的壓力...每天的心情都處於緊繃的狀態
: 自己還算很順利~~~~
: 第一間公司,第一次面試,就進去工作了
前文恕刪~
其實基於法律上的規定
並不能有所謂的試用期
但是很遺憾北部的公司都有這個習慣
所以被視為理所當然~就連大公司也是一樣
以前我在何嘉仁總公司做設計的時候也有所謂的試用期~
那時候規定是3個月~通常試用期過後一定都會作一些調整
不管是工作內容~必須承擔的責任~薪資等等
都會再這個時候作一個匯整~好讓以後合作的更順利
所以其實我覺得可以趁這個機會作一次談判
尤其自己的能力又有被肯定
除了了解自己需要改進加強的地方~薪資對我們來說是最現實的
所以我覺得~就算試用期過了~自己也可以主動提~
可以先跟主管約個時間~
當然是先請教主管這2.3.個月的表現
需改進的地方~自己最弱的地方在哪裡
該怎麼作加強~如果你遇到的是好主管
相信她們一定會很樂意給你意見
討論完過後最後就問說~
不知道薪資方面會不會有所調整
會調整到多少~讓我先有個底~
運用上好做分配等等
真的不要不好意思提~如果你覺得你上班認真
且虛心受教~我覺得問這都是沒有問題的
而且說試用期~除了公司在試用你
你也在試用這間公司啊~
既然她們要搞試用期~你也可以隨時離職
畢竟妳是試用期~如果他肯定你的表現
卻不願意幫你調薪~又怎能說肯定你的能力呢
當然態度不能這麼強硬啦~
還是要靠一些談判技巧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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