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超惡劣的診所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批哩啪啦)時間16年前 (2009/11/26 21:29), 編輯推噓4(8418)
留言30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台北縣蘆洲市中華街69號X樓-2 X眼科診所/X耳鼻喉科 一開始去應徵 跟我說適用七天 如果不行只能給車馬費 上班後沒有幫我保勞健保 上班三天後 覺得他們很不會帶新人 就跟醫生說要離職 然後她一開始並不想給我薪水 就算是最低工資一小時也有95塊吧 後來只給我600塊車馬費 大家來評評理 如果是你女兒去上班 每天站七小時 跟病人一起 上班三天後只領600元 你們心理是不是會很不爽 而且該診所已經違反勞基法了 幫忙推暴這篇文章 最好是能夠上新聞 共同來檢舉這個惡劣的醫生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30.201

11/26 21:52, , 1F
去申訴 應該給三天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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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2:10, , 2F
直接問醫生說怎麼辦,然後錄音,去找勞工局申訴
11/26 22:10, 2F

11/26 22:18, , 3F
請問可以轉到三蘆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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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2:18, , 4F
這樣比較多人不會誤去面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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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2:44, , 5F
是不是也要先檢討一下妳自己.妳自己都說人家應徵時就跟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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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2:45, , 6F
說清楚了.妳還是硬往火坑裡跳.這診所確實有錯.但是妳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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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2:47, , 7F
才來想要利用網路發飆.網友可不是妳的利用報負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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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0:36, , 8F
現在很多資方都仗著你不做一堆人搶著做的心態 都提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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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0:36, , 9F
不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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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1:08, , 10F
這個資方的要求本來就是錯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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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8:11, , 11F
資方的確有錯,但你的態度一樣有問題,資方一開始就講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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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8:12, , 12F
你也同意才去的不是嗎?不認同當下就應提出或是根本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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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9:20, , 13F
我做過有家店 一天九小時 試用沒過一天五百.且是大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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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2:39, , 14F
經原PO同意轉到三蘆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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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06, , 15F
我也覺得原PO自己也有問題 人家一開始講明了 妳同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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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07, , 16F
然後撐不過七天試用就上來罵對方惡劣 這又是啥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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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09, , 17F
老實說如果是我 自己三天就選擇離職我還比較不好意思 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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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09, , 18F
天會當作就去幫忙或學經驗 連薪資我都不會去討(之前有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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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10, , 19F
五天覺得還是不適合 下週一就說不去了也沒去領錢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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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19, , 20F
以前勞基法是做一天都規定要付薪水 是改了嗎 @@
11/27 15:19, 20F

11/27 16:13, , 21F
如果公司有主動講明就算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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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6:14, , 22F
如公司未主動說明車馬費問題.試用沒過就會比較有爭議
11/27 16:14, 22F

11/27 16:23, , 23F
如果要就直接去申訴 在網路上推爆又怎樣呢?現在希望不要噓爆
11/27 16:23, 23F

11/27 20:32, , 24F
工作才三天能有多少實質效率??人家還要分人出來帶你~
11/27 20:32, 24F

11/27 23:04, , 25F
這不是當初說好的條件而已嗎?你同意才會去工作沒啥好說的
11/27 23:04, 25F

11/28 12:01, , 26F
狠一點 到勞工局檢舉 沒幫你投保勞健保 也沒給你資遣費
11/28 12:01, 26F

11/28 12:02, , 27F
讓他上各大報 讓他生意做不下去...搞到他來求你用幾十萬和解
11/28 12:02, 27F

11/28 15:23, , 28F
有工作就要有薪資~資方一開始提的要求本來就不對啊...
11/28 15:23, 28F

11/28 15:27, , 29F
就算原po同意了,該給的還是要給,不過原po下次要想清楚
11/28 15:27, 29F

11/28 15:29, , 30F
社會就是這樣,資方開的條件越來越苛刻...勞方要懂的自保
11/28 15:29, 30F
文章代碼(AID): #1B3eATwx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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