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現在責任制已成常態? 一週工作時數超過 …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吱)時間15年前 (2011/03/04 15:45),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談到過勞,我也想分享過去過勞的經驗。 上個工作在公關公司上班,原本是工讀生,做著做著也當起企劃執行, 只是仍維持時薪,晚上超過十一點可以加20%的加班費, 公司正常上下班時間為9:30 ~ 18:30,中午休息一個小時, 一天上班時數為8個小時外加週休二日,一週下來應該為40小時, 照理說有符合勞工局規定的42小時,但是... 在公關公司上班哪有什麼正常上下班時間, 能在晚上九點把事情做完下班算佛心來著,半夜回家更是家常便飯, 活動前一天一定是在公司熬夜到清晨把事情做完,回家洗個澡直奔活動現場, 然後假日一定要花一些時間在家加班。 其實原本也想說可以揮霍自己青春的肉體努力拼事業, 但兩次三次活動下來,著實吃不消,而且不是好好睡一覺就可以恢復可以解決, 以我個人經驗,曾有一個活動搞得兩天兩夜沒睡,連趴一下就沒, 當然肯定精神不濟、食慾不振,以及頭暈目眩這些症狀都習以為常, 讓我感到害怕的是發現自己的手臂、肩膀以上竟然開始出現發麻的狀況, 而且感覺心臟瞬間猛力碰碰跳,心跳聲在沒其他人的辦公室裡更是聽的清楚, 當下只能把手機裡緊急聯絡人調出來放在桌面準備,然後繼續未完成的工作。 隔天活動結束,真的是邊睡覺邊騎車回家,半小時車程竟然花一個小時, 吃飯時也差點含著飯睡倒在碗公裡(汗)。 可惜另外一個也差點過勞的同事去當兵了, 不然他可以分享更多的過勞經驗(笑)。 ※ 引述《central567 (Sandy)》之銘言: : 近來常出現有員工過勞死的新聞 : 我一直在想:責任制的型態才可能導致這情形發生 : 員工這樣賣命的工作 為什麼加班沒有加班費呀? : 就算有了加班費 也可能有這過勞的情形發生 : 勞工局或公司有認真想過這問題嗎? : 我剛換了新工作 工作時間8:30-18:00,中午休息一個小時,週休二日 : 所以一天實際上班時數為8.5hrs,一週五天就42.5小時了 : 超過了勞工局所規定的42小時... : 雖然只超過"半"小時~但覺得就是有點不愉快@@ : (我們公司也是按照人事行政局來休假) : 更不用說責任制的每天加班了~絕對超過42小時了!! : 我是小員工工作上累的話回家睡個覺可能就沒事 : 主管們可就不一樣了~不知道都加班到幾點~壓力又很大... : 真擔心他們也太過勞了...... : 分享個人的想法 : 大家也可以一起分享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64.94

03/06 15:50, , 1F
換個比較好的工作吧…這種工作不能作長久 先前我在科
03/06 15:50, 1F

03/06 15:51, , 2F
技業 早8晚12的責任制 搞的我身体很差..錢可以慢慢賺
03/06 15:51, 2F

03/06 15:51, , 3F
身体、生活品質才是工作的目標。
03/06 15:51, 3F
文章代碼(AID): #1DS9Yjkm (CareerLady)
文章代碼(AID): #1DS9Yjkm (CareerL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