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責任制真的很煩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DD小公主)時間15年前 (2011/04/05 22:08),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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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責任制人員的適用規範, 勞基法84條之1訂有適用行業與職務別限制。 亦即必須是勞委會公告適用之工作者,而且屬下列3種職務內容者, 才可以排除工作時間、加班、休假等限制。  1.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2.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3.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在此原則下,到底哪些工作內容適用責任制?  從86年開始,勞委會陸續公告適用勞基法84條之1的工作者, 例如,資訊服務業的系統研發或維護工程師、金融業的證券業務員與保險業務員、 廣告業的創意或企劃人員、或是在醫院工作的醫事檢驗員等等。 請大家搞清楚責任制的意思,不要讓責任制成為老闆要求 員工作到死的藉口。 -- ..█◣ ◢██ ◥█◢█ζ██γ http://www.wretch.cc/blog/JoelleM DD小公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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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委會的法條有用,電子業就不會一堆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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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公司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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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不公平的現象,選擇權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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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大家都選擇忍受,以後就得繼續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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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rkred 來自: 114.33.130.63 (04/05 22:52) ※ 編輯: darkred 來自: 114.33.130.63 (04/05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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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所以我向來都勸苦主不能忍就別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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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00:49, , 6F
我最近也常勸人離職(不滿就別做咩 搞不好能找到更好的)
04/06 00:49, 6F
文章代碼(AID): #1Dco9tj4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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