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請問非自願離職書拿到後該怎做?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卡馬請出來面對!!)時間14年前 (2011/10/27 18: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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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延遲一個月再去上班 先領補助 然後一個月後找到工作 勞工局會給你提早就業獎勵 意思只要你符合資格 有投保超過一年 至少都可以領到投保薪資的 60% 共六個月 無論啥時找到工作 http://www.bli.gov.tw/sub.aspx?a=XbiG8b1ro9I%3D ※ 引述《fugjpcj0 (美環)》之銘言: : 我是10/11快下班被通知做到當天 : 主管說會給我非自願離職書和10天的預告工資 : 然後過幾天會打電話給我 請我去拿離職書 : 所以當天下班後 隔天我就沒去了 : 接下來就陸續找工作 一直到10/18 (一個禮拜後)我去電詢問啥時可以拿 : 他才說請我20號去拿 (內部的人告知他是要拖10天=預告工資的錢) : 剛好我新工作在20號開始上班 雖然不盡人意 可是為了養家 所以撐了 : 這禮拜2我才請我先生代替我去拿非自願離職書 : 我現在疑問的是~前公司有通報了 : 可是我目前有工作了 我想我也領不到啥補助了 : 那我還需要去一趟勞保局嗎? 還是就算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66.69
文章代碼(AID): #1EgIqTD2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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