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請大家提供我意見!!!
不知道能不能po在這邊
如果不行請提醒我!!!
由於公司制度調整,老闆希望所有國外業務能在收發email之餘,
也能針對潛在客戶進行電話聯絡。
公司原本正常時間為早上9點至晚上6點(中午12點至1點休息)
以下為新的業務上班時間:
東南亞業務(菲、新、馬、印、香港)與紐澳業務:上班時間改為早上10點至晚上7點
歐洲業務(北歐、西班牙): 上班時間改為下午1點至晚上10點
南美洲業務(智利、阿根廷、墨西哥、委內瑞拉): 上班時間改為下午2點至晚上11點
而我負責北美地區,由於涵蓋四個主要時區(以下為日光節約時間大致算法)
EST 國外時間8點至18:00 等於 台灣時間 20:00至6:00
CST 國外時間8點至18:00 等於 台灣時間 21:00至7:00
MST 國外時間8點至18:00 等於 台灣時間 22:00至8:00
PST 國外時間8點至18:00 等於 台灣時間 23:00至9:00
老闆希望我能自己提出想法,因為我能打電話的時間不是太晚就是太早,
但是我真的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目前是考慮晚上在家裡用Skype連絡EST、CST、MST地區(變成自願性加班)
早上提早一小時,8點至公司聯絡PST地區(可早一小時離開公司)
想請問大家不知道有什麼更好的建議嗎?
或者各位業務都如何解決此問題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50.8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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