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 有關勞保局調解委員會請教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james)時間13年前 (2012/06/05 16:41),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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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 小弟上個月底未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被公司解雇 想申請勞保局的失業補助 必須要有非自願離職書才能申請 但前公司回答:我們還是有三個月的適用期間 這三個月內不適用者 不會開予非自願離職單 頂多給離職證明 後來打電話致電勞保局 勞保局則建議這部分無論如何都要開非自願離職單給勞工 如果公司還是堅持不處理 可以請調解委員會出面協調 小弟一聽 就覺得這協調根本就是強硬請資方開相關文件 我和資方也要再次碰面坐下來談 才有辦法處理 這不是把場面弄得很僵嗎?? 如果是你們 會去填寫調解委員會的申請書請勞保局處理嗎? 我覺得這政策不是很適當 大家覺得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9.66

06/05 18:24, , 1F
過去三年有投保超過一年嗎?沒有三個月是不能申請
06/05 18:24, 1F

06/05 18:28, , 2F
妳都出來社會工作了,自己的權力自己不跟公司爭取,它擺明了
06/05 18:28, 2F

06/05 18:29, , 3F
吃妳夠夠,妳還怕跟它鬧得太僵哦?這政策已經不錯啦
06/05 18:29, 3F

06/05 19:46, , 4F
謝謝回答喔 自己的權益爭取還是得靠自己
06/05 19:46, 4F

06/06 00:12, , 5F
就去調解啊 不過你跟公司說你要申請調解 它應該就會開了
06/06 00:12, 5F

06/14 00:49, , 6F
勞基法本來就沒有試用期的規定,資方解僱你不給資遣費連證
06/14 00:49, 6F

06/14 00:50, , 7F
明也不願意給,他都吃你夠夠了你還怕鬧得僵喔..權益本來就
06/14 00:50, 7F

06/14 00:51, , 8F
是自己爭取的,就算政府要幫你要,也要你自己提出阿~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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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00:51, , 9F
怎麼會知道公司欠你什麼呢..
06/14 00:51, 9F
文章代碼(AID): #1FpSP9kV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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