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求職五不三要 先別急著簽名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孝媳=娘家的<不孝女>???)時間13年前 (2012/06/19 12:1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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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 2012.06.19 02:11 am 畢業求職旺季到來,每年都發生新鮮人誤入徵才陷阱。北市府勞工局提醒,應徵時應由家 人或朋友陪同,若雇主要求繳交宣傳照、訓練費等或不合常理「高薪」待遇,都要特別留 意。 勞工局昨天舉辦「防範求職陷阱宣導記者會」,邀請模仿藝人小蝦「唱」出求職問題。 許多求職者都曾碰到應徵職缺和實際工作「差很大」,例如應徵行政助理錄取,卻被要求 從事業務行銷,已涉及「勞動條件不實」。 「多層次傳銷」手法也常見,通常發生在產品銷售員公司,雇主要求應徵者先買下產品, 再轉售給客戶,當求職者猶豫不決時,業者還會派出員工遊說洗腦。 勞工局提醒,雇主不得要求提供身分證、證明文件。求職者拿到勞動契約時,不要急著簽 名,可拿回家慢慢閱讀。 勞工局表示,民眾求職時謹記五不三要;「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 不離身」及「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疑似遇到求職陷阱,可檢附相關資料檢舉1999 轉7037。 【2012/06/18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LIFE/LIF6/7168368.shtml#ixzz1yD14rjaJ -- 請公婆別(自私自利/吃人夠夠)和岳父母<搶用>人家女兒孝順: 請公婆自己想辦法<生女兒> -- ※ 編輯: sony577 來自: 125.225.124.161 (06/19 12:11)

06/30 10:41, , 1F
又一分身術? http://ppt.cc/auqX
06/30 10:41, 1F
文章代碼(AID): #1Ft_lOlv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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