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這樣的合約....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honeyB)時間13年前 (2013/03/28 16:49), 編輯推噓3(3010)
留言13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之前拿到某外商儲備幹部的offer.... 有關應徵過程 面試流程都非常冗長 花了好幾個月我就不贅述了 可是當看到要簽訂的工作合約跟培訓條款時我傻眼了 不知道這樣是正常的嗎?! 尤其是違約金的部分 若工作未滿兩年離職要賠半年份薪水 而前六個月離職的話要償還已領取的所有薪水 等於做白工 不過合約上名義是寫培訓費用 所以我想...這應該不違法XD 公司畫了滿大的餅 不過這在合約上都沒寫 當初對這份工作真是充滿了期待 不過之後發現這行業實在是跟想像有太大的落差 再加上其實所謂的培訓也就是試用期 其實就是做一樣的基層工作 且並沒有保證升遷 只是"儲備" 非常的累和辛苦 我實在不確定往後會一直想待在這樣的行業.... 請問大家大公司都會簽訂這類的合約嗎? 該不該簽呢? 我承認我動搖了 只是心有不甘 畢竟看到違約金額真是讓我心驚膽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08.139

03/28 17:19, , 1F
合約上只有寫違約金 有沒有簽約金呢 沒的話 好吃虧...
03/28 17:19, 1F

03/28 17:27, , 2F
要是我不會簽
03/28 17:27, 2F

03/29 05:11, , 3F
我會拒簽!!勞基法已無試用期規定..且規定只要員工有工作
03/29 05:11, 3F

03/29 05:12, , 4F
即便只有一天..資方都必需按比例核發薪資
03/29 05:12, 4F

03/29 05:15, , 5F
再者..若員工自願離職..資方不得以任何名義要求離職員工
03/29 05:15, 5F

03/29 05:15, , 6F
付違約賠償金或扣除應核發之薪資
03/29 05:15, 6F

03/29 05:16, , 7F
但...若離職員工有任何妨害公司名譽或影響營運行為
03/29 05:16, 7F

03/29 05:17, , 8F
公司可以另行提出告訴~~要求損失賠償
03/29 05:17, 8F

03/29 05:17, , 9F
但...訴訟與核發薪資實屬兩個事實...不得混為一談
03/29 05:17, 9F

03/29 16:18, , 10F
真的 這就是一不平等條約... 只是覺得好可惜
03/29 16:18, 10F

04/09 16:50, , 11F
一間公司要簽約就是怕員工跑掉 那為什麼要硬性留住員工
04/09 16:50, 11F

04/09 16:50, , 12F
表示他流動率很大 一間好的公司 大家會死命留下來的
04/09 16:50, 12F

04/09 16:51, , 13F
你確定你真的要去嗎?
04/09 16:51, 13F
文章代碼(AID): #1HL0Gc9k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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