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公司不給錢會有什麼罰責嗎?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小蠻頭ㄦ)時間13年前 (2013/04/19 10:54), 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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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以下第一人稱… 今年三月錄取了一間旅行社的業務助理職缺, 當初說好薪水是20K、全勤2K, 可是在就職當天(3月4日)有叫我簽一張同意書, 同意書內容是如果未過試用期就離職, 薪資自動以18K(最低薪資)計算, 我本來不想簽,可是不簽就沒辦法工作呀, 工作也找了好一陣子,所以我就簽了。 一開始工作都好好的,裡面有一個人她很情緒化, 每天早上她心情都不是很好,大概隔5分鐘就會聽見她發出「嘖」的聲音, 邊做事邊發出嘖嘖嘖的聲音,而且還不小聲, 自己事情做不好就會一直狂罵人。 這時剛好另外一間比較好的公司錄取我, 所以我就在3月18號的時候提離職, 結果老闆娘說不能讓我馬上走,要等找到人, 結果我又多留了一個禮拜,我才順利走人(3月26日)。 多留的那一個禮拜,那位很情緒化的人跟別人說話,都會故意酸我, 像是如果有人教我做一些新的東西,她就會在旁邊很兇的說, 幹嘛要教他,不是跟你說這個以後給某某某做就好了嗎, 你教她很浪費時間欸,諸如此類的對話一直當著我的面說。 如果真的不需要我,幹嘛還要多留我一個禮拜! 我4月8號去領薪水的時候,一開始他只算了9天的薪資給我, 我就說我的卡上面做了23天,她才重新算給我。 我那天拿到的薪資扣掉勞健保只拿到13,344元, 我回家之後我姐就問我說怎麼拿這麼少, 我姐幫我算了之後她說, 她用18K下去算的耶,再怎麼少都要用最低薪資算阿, 而且你簽的那張同意書根本不具效力, 是可以要求他用當時談的薪資下去算給你。 之後我也打去勞工局詢問,勞工局的人說的跟我姐一樣, 然後我就發MAIL給旅行社老闆娘, 請他用當初談的薪水下去算給我,等了很多天他才回信, 內容是說,已致電和「勞保局」確認過,我司僅須再補你597元。 結果我就打電話過去問,接電話的剛好是很情緒化的那位小姐, 我就跟她說,你詢問的單位明明就不對了, 你還堅持只要補我597塊,應該要補我1533才對吧, 公司就一直鬼打牆很堅持的說問過勞保局,只要補我597塊, 她口氣就很兇說,要去勞工局申訴你就快去申訴,反正我們沒差,就掛電話了。 我想問如果我去勞工局申訴了,他們堅持不給我錢,他們會被罰嗎? 如果我要不到錢,是不是就要走法律途徑了?這樣好像沒有比較划算耶。 我應該怎麼去要這筆錢呢? ※ 編輯: mantou198881 來自: 219.87.131.35 (04/19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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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是先至勞工局申請勞資糾紛調解,若調解失敗才看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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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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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你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填寫勞資糾紛申請書,去之前先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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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需要的資料準備好,若不懂可以詢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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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有免費律師服務專線,台北市政府則是現場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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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剛打錯字),要去現場排隊,我只記得週三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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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被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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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OOGLE一下支付命令,等於法院幫你討債,程序費用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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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很麻煩,而且跟向勞工局申訴/檢舉這兩個動作是可以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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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的,不會互斥。 爛公司就該被抓出來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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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對還敢甩態 誇張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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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02, , 12F
有保留打卡23天的記錄嗎?把錢算好,備妥證據才好申訴喔!
04/19 23:02, 12F
文章代碼(AID): #1HSB83P2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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