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公司不給錢會有什麼罰責嗎?
代PO,以下第一人稱…
今年三月錄取了一間旅行社的業務助理職缺,
當初說好薪水是20K、全勤2K,
可是在就職當天(3月4日)有叫我簽一張同意書,
同意書內容是如果未過試用期就離職,
薪資自動以18K(最低薪資)計算,
我本來不想簽,可是不簽就沒辦法工作呀,
工作也找了好一陣子,所以我就簽了。
一開始工作都好好的,裡面有一個人她很情緒化,
每天早上她心情都不是很好,大概隔5分鐘就會聽見她發出「嘖」的聲音,
邊做事邊發出嘖嘖嘖的聲音,而且還不小聲,
自己事情做不好就會一直狂罵人。
這時剛好另外一間比較好的公司錄取我,
所以我就在3月18號的時候提離職,
結果老闆娘說不能讓我馬上走,要等找到人,
結果我又多留了一個禮拜,我才順利走人(3月26日)。
多留的那一個禮拜,那位很情緒化的人跟別人說話,都會故意酸我,
像是如果有人教我做一些新的東西,她就會在旁邊很兇的說,
幹嘛要教他,不是跟你說這個以後給某某某做就好了嗎,
你教她很浪費時間欸,諸如此類的對話一直當著我的面說。
如果真的不需要我,幹嘛還要多留我一個禮拜!
我4月8號去領薪水的時候,一開始他只算了9天的薪資給我,
我就說我的卡上面做了23天,她才重新算給我。
我那天拿到的薪資扣掉勞健保只拿到13,344元,
我回家之後我姐就問我說怎麼拿這麼少,
我姐幫我算了之後她說,
她用18K下去算的耶,再怎麼少都要用最低薪資算阿,
而且你簽的那張同意書根本不具效力,
是可以要求他用當時談的薪資下去算給你。
之後我也打去勞工局詢問,勞工局的人說的跟我姐一樣,
然後我就發MAIL給旅行社老闆娘,
請他用當初談的薪水下去算給我,等了很多天他才回信,
內容是說,已致電和「勞保局」確認過,我司僅須再補你597元。
結果我就打電話過去問,接電話的剛好是很情緒化的那位小姐,
我就跟她說,你詢問的單位明明就不對了,
你還堅持只要補我597塊,應該要補我1533才對吧,
公司就一直鬼打牆很堅持的說問過勞保局,只要補我597塊,
她口氣就很兇說,要去勞工局申訴你就快去申訴,反正我們沒差,就掛電話了。
我想問如果我去勞工局申訴了,他們堅持不給我錢,他們會被罰嗎?
如果我要不到錢,是不是就要走法律途徑了?這樣好像沒有比較划算耶。
我應該怎麼去要這筆錢呢?
※ 編輯: mantou198881 來自: 219.87.131.35 (04/19 11:39)
推
04/19 11:46, , 1F
04/19 11:46, 1F
→
04/19 11:46, , 2F
04/19 11:46, 2F
→
04/19 11:47, , 3F
04/19 11:47, 3F
→
04/19 11:47, , 4F
04/19 11:47, 4F
→
04/19 11:48, , 5F
04/19 11:48, 5F
→
04/19 11:48, , 6F
04/19 11:48, 6F
推
04/19 14:42, , 7F
04/19 14:42, 7F
→
04/19 14:42, , 8F
04/19 14:42, 8F
→
04/19 14:43, , 9F
04/19 14:43, 9F
→
04/19 14:43, , 10F
04/19 14:43, 10F
→
04/19 21:41, , 11F
04/19 21:41, 11F
推
04/19 23:02, , 12F
04/19 23:02, 12F
CareerLady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