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 離職的時間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阿丹)時間11年前 (2014/06/02 02:12),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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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女子目前公司的員工只有我一個門市銷售員 如果我休假的話只能是老闆夫人親自北上代班 除了月休6天之外都只有我一個人上班 所以4月的時候跟老闆辭職 4/20 mail給老闆說我的房租到6/30請他在6/30前找人跟我交接 但因為到現在連續20幾天(從5/9開始)沒有休息 本來很期待6月初這幾天可以讓我排休 結果5/28那天老闆一句公司上下到6/15都很忙無法讓我休假 我5/29就回覆他可不可以讓我提早到6/15離職(到5/31止還只是三個月試用期) 結果他很生氣地說我在為難他 他咬定我那封mail的內容 說我明明寫的是6/30怎麼又可以改日期說要提早離開 講到最後還說如果我真的只到6/15那天之後都不上班的話就是曠職 這樣就是會牽扯到到法律的問題要我想清楚 我很想知道這樣真的會牽扯到法律的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41.1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reerLady/M.1401646337.A.891.html

06/02 10:51, , 1F
我覺得你應該爭取休假而不是提早離職,連續20多天沒休假
06/02 10:51, 1F

06/02 10:51, , 2F
是違反勞基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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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6:37, , 3F
他就沒照勞基法走了 談甚麼法律
06/02 16:3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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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勞基法作滿一年提前10天辭職 二年20天 三年30天
06/02 16:38, 4F
文章代碼(AID): #1JYsq1YH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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