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職場] 要不要放大絕....搬出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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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mosbaby (♡茶茶♡玩咖勿擾)時間15年前 (2011/03/30 00: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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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借原PO的文敘述我的狀況. 我也是未滿一年 我昨天提離職(3/28) 日期壓4/8. 不僅被老闆打回. 還揚言我這日期根本是做夢 說我起碼要做到四月底. 交接如果他認為不完全 他不會付我薪水. 我問過勞工局. (其實我們老闆常被離職員工因為同樣的事情告. 我覺得他已經是惡意了. 如果員工去
(還有1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asunny (sunny)時間15年前 (2011/03/22 14: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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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先溝通真的不行的話!我想使用勞基法. 也是自己的權益吧!畢竟該交接的部份都會處理好!.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3.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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