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李鴻源:公共工程盡量不用最低標
其實他舉例桃園機場佳山營造沒經驗得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現在政府重大工程都分段開標
為什麼主辦單位沒在資格標裡面要求呢?
現在連地方政府小小幾十萬的案件都會在需求說明書裡面要求人員相關經歷和背景
其實就明確的限制了一些無經驗或想拿頭款跑路的廠商
都用最有利標只是促進酒店生意和現金提款而已
我也不信最有利得標的廠商會在多加錢做高品質給政府
設計圖寫140的水泥有廠商會用210做?
我老闆都不會把多賺的錢給辛苦員工加薪了
哪還會把多賺得吐給政府
要吐出來也不會放到工程裡
高品質就是需要有高品管
李部長是設定承包商都是有良心才會用最有利標吧
不然一般廠商只要達到規範標準哪還會額外增加自身成本
我做了7年公共工程也看盡最有利標的壞處了
再來說最低價標
有些體質不良廠商都是要去低價標拿頭款倒閉的
其實最低價標只要把付款條件放嚴格一點就可以把一些組織不良的廠商嚇退了
頭期款是要做實體出來才給
不是交幾本計畫書就給錢
履保金高一點、差保金高一點有誰敢低價亂來
除非是我要去挖土方或綁材料(不過敢玩這方面的廠商不多)
說實在話最有利標實在很難去防範他的缺點(圖利特定廠商)
因為評審可以外聘和內聘各半
主席只要稍微偏向一方那些外聘委員大多都會很識相的附和
內聘也絕對聽主席的話不敢吭一句的
這就根本達不到評選的目的
若真的以後都用最有利標台灣就一定只剩下那幾家在標而已(因為拚實績誰拚得過?)
剩下沒利潤的再讓小廠商去吃
最低價標一開始合約也要寫好
一堆承辦合約都不好好定一下
我還拿過整個抄別人的
明明是xx縣政府後來拿回來仔細看一下上面甲方竟然是xxx國家公園
真的是吐血,到後面請款我是去跟xxx國家公園請款是嗎?
承辦要衝一點不要怕啦
廠商做不好就要辦
照合約來該扣的就扣、該上101的就上
廠商跑去找上面有壓力又怎樣
年底年終少幾千總比跟阿扁圍爐好吧
敢作以後來做你家生意的就一定是敢做到好的廠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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