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違憲
※ 引述《boringlove (boring)》之銘言:
: 技師本來就應該有多重執業的選擇
: 「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就是 一個蘿菠 一個坑 保障技師
: 技師彼此不競爭 讓公司去競爭
: 版上的技師們 似乎也是在意保障技師 有技師執照 就是工作保障
: 技師彼此不競爭 造成技師技術不能成長
: 未來會朝向 技師有多重執業的選擇
: 一家公司聘不同能力和技術的技師
: 一個案子要不同能力和技術的技師 到現場指導和執業 徹底落實技術到位
: 工程要持續穎用新技術
: 技師要彼此競爭 不能有技師執照 就爽一輩子
標準的想太多 + 天真。
臺灣的營造廠老闆重視的只有一件事: 如何賺最多錢。
如果一張牌可以在掛無限制的工程,
你只會看到那些老闆都只僱用一個技師,
甚至數家營造廠只雇用同一個技師,
然後所有案子通通掛他的名字。
至於"到現場指導和執業 徹底落實技術到位"?
現在連一個蘿蔔一個坑都有不少技師只掛名,現場根本沒在看的,
竟然還會期待一個蘿蔔多個坑可以落實,
你不會覺得這種思考邏輯很奇怪?
而且技術跟能力絕對不是老闆請技師時的第一考量,
否則那些老的連作簡報都有問題的老技師不會滿街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9.137.1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ivil/M.1402621180.A.6B9.html
→
06/13 09:28, , 1F
06/13 09:28, 1F
推
06/13 15:50, , 2F
06/13 15:50,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Civil 近期熱門文章
12
29
10
34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07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