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跪求各位前輩在土木界的工作甘苦談

看板Civil (土木)作者 (小日本)時間8年前 (2016/04/28 00:30),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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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建議:電機 先說自己的背景:台科營建+京都大學建築所,現在轉行做法律工作。 轉行的最主要原因:收入與風險不成正比!! 不管你在營造廠、顧問公司或公家機關,做土木的,在工作物或建築物的施工文件 上簽過名字或蓋過章,你就可能必須為此工作物的一輩子負責任。民法的最長請求權時效 不過15年,可是工作物結構物的壽命至少50年起跳!! 您看~台南維冠大樓蓋好幾年了?承買人的民法第365條請求權早已罹於時效,但一旦出事, 你就準備檢調到你家搜索....... 再舉例,高雄氣爆之後,發現地下管線埋設有瑕疵,民國80年承辦該案公務員目前被檢調 請喝咖啡中...... 問題是,再如此高風險的就業環境,薪水有比較高嗎?跟22k比可能有,但絕對不值你 為該工作結構物負其一輩子責任(工作物壽命多長,你就為它負多久的責任) 當律師,為當事人的一個審級負責,該審判決後,即使事後被發回更審,律師大抵 也不會被當事人追究責任,反而可以跟當事人說「此案我最熟,被發回更審是因為上級 審法官判決違背法令,所以繼續委任我吧!」,就這樣,又撈了一筆。 至於念電機好不好我不知道,念電機有一個好處,台電招考名額很多,台電電機類也沒 土木類工作黑。 以上 給您參考,我本不涉土木業已久,但不忍眾生再跳入火坑,因此忍不住公開向您 建議,望我佛慈悲,別讓迷惘的莘莘學子再跳入此火坑,善哉善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11.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461774654.A.6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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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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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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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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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8Ea-R3 (Ci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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