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影像顯示與光機電展示中心館徽設計比賽開跑囉!!
台大影像顯示與裝機電展示中心館徽設計比賽即日起至6/3截止
優勝獎金5000元
詳情請見
http://host.cc.ntu.edu.tw/sec/schinfo/schinfo_asp/ShowContent.asp?num=921&sn=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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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緣起:
面對高度知識化、資訊化的時代,「國家科學委員會」積極建構人才培育之基
礎平台與架構,進行知識供應鏈的整合與創新。國立臺灣大學在「國家科學委
員會」支持下,展開「影像顯示科技-光機電教育平台之建構」計劃,於94年
成立了「影像顯示與光機電教學展示中心」,以期綜整影像顯示與光機電科技
領域知識,結合業界提供之資源與設備,建構豐富的跨領域科技教育學習環
境。本展示中心歷經數年營運,每年已有穩定之校內外參觀人數(約三千餘
人),並於97年加入臺灣大學博物館群,更名「影像與光機電科技教育館」,
期望能將影像科普教育推廣至社會大眾,並達到展館永續經營之目標。
為塑造未來「影像與光機電科技教育館」之形象,並配合納入臺灣大學博物館
群後各項業務展開及推廣,廣徵設計精英為影像與光機電科技教育館設計出意
象簡明兼具美感、內涵,且具代表影像、光機電、與科技之徽章標誌。(日後有
關影像與光機電科技教育館之海報、廣告等設計,亦會與得獎者繼續討論配合
的可能)
二、設計概念:
能表徵影像與光機電科技教育館業務的概念,參賽者需配臺灣大學博物館群徽
章共同下標字樣(詳見臺灣大學博物館群網站:
http://www.museums.ntu.edu.tw/download1.jsp),設計出簡明易懂並能代表
「影像與光機電科技教育館」的LOGO。所設計之LOGO需可廣泛應用於網頁、旗
幟、刊物、紀念品等等,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
協辦單位:影像顯示及光機電科技教育平台計畫
四、獎勵方法:優勝壹名,獎金新台幣五千元。
五、評審方式:
1、由專家學者、影像顯示及光機電科技教育平台計畫十四位主持人共同組成評
審小組,擇期進行評選。
2、評審項目及標準:影像及光機電元素表達40%、創意及整體造型40%、應用可
行性20%。
六、比賽辦法:
1、參賽資格:
凡愛好藝術創作之個人或團體均可參加。若以公司行號或團體集體創作,需在
報名表上指定一名代表人。
2、參賽件數:參賽者最多可送交三件作品參賽。
3、收件期間: 自即日起至97年6月3日(星期二)止(郵戳為憑)。
4、作品規格:
A、LOGO下方需有臺灣大學博物館群徽章共同下標字樣
B、LOGO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設計圖幅尺寸以不小於15cm×
15cm為原則。
C、請將每件作品設計圖面列印於菊八開(A4)白紙上,裱貼於八開(30cm×
42cm)黑色硬式卡紙,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5、繳交文件:
A、LOGO設計稿(最多三件)。
B、報名表件及闡釋設計創作說明(500字內)共乙份。設計說明大綱如下:
(1)、影像及光機電元素表達;(2)、創意及整體造型;(3)、應用可行性,並請
附貼於作品硬式卡紙背面。
C、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乙份。
D、電子檔部分:創作圖稿請附向量檔及JPEG格式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600dpi。報名表件與設計說明請附Word檔,並燒製成光碟。
E、相關表單可於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網站首頁
(http://www.iam.ntu.edu.tw/Chinese/CH-homepage/homepage-
Frameset.htmistep)、科技教育平台(http://www.istep.org.tw/index.jsp)
下載,或來信(ytlin@mems.iam.ntu.edu.tw)索取。
6、繳送方式:
可親送或掛號郵寄國立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 林彥彤小姐收(信封外請加註
【參加影像與光機電科技教育館LOGO徵選比賽】等字樣)。送件地址:106台北
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應用力學研究所429室,洽詢電話:02-33665067。
7、成績公佈:
得獎名單及其作品將於97年6月12日(星期四)公佈於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
網站首頁及istep科技教育平台網站,獲獎者另以公文通知,未獲獎項者將不另
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1、參賽者每件作品需同時繳交報名表(並撰寫設計說明)、著作權授權同意
書、Logo設計作品及電子檔光碟各乙份,並依序裝訂整齊,始能參加評選,否
則恕不受理。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2、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
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金,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3、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
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
4、作品以郵件寄送者,需包裝妥當,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或不可抗拒災變
造成之損失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5、著作權相關事項:
A、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除發給獎金,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得
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
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B、主辦單位對得獎者作品之所有資料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圖片揭
載、重製、公開展示;播放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
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八、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簡章一切規定。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相關報名資訊及表單請至應力所網站首頁:
http://www.iam.ntu.edu.tw/Chinese/CH-homepage/homepage-Frameset.htm下
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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