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無言] 非營養師號稱營養師 該由哪個單位管理?
看板Dietician (營養師)作者littleot (吃不完的美心月餅^_<)時間12年前 (2012/10/17 00:11)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 1人參與討論串4/4 (看更多)
不好意思,想借標題問一下
板上的專家們是否看過這位賴小姐所出的書呢?
我能理解各位覺得專業受到侵犯的心情
就像復健科治療師看到自己的專業和民俗整復混為一談時心情也很糟!!
我的同事大學時代修過營養學 但非營養相關科系
因為最近這位賴小姐去很多公家機關演講 知名度大開
我同事也迷上了書中的內容 並於單位中大力推廣
而且還照著書中內容自己做實驗!(也真的出現了書中提到的反應)
我知道書中的內容和現今的主流營養學概念有很大的差異
(如營養金字塔倒過來比較好)
但作者在書中提出了許多理由來支持自己的論點
(如現今營養金字塔是為了推廣美國農業所設計出來的等)
我同事說他找不出當中的破綻 所以被說服了 ...(當然他只是修過營養學 非此方面專業)
我自己沒念過生化和營養相關科目 所以無從分辨對錯
(畢竟這本書上就說現在很多常識是錯誤的XD)
因此我想請問 板上若有好心的專業板友有翻過這本書的話
是否能幫忙點出書中的謬誤與破綻呢?
畢竟我現有的一點營養常識書中都說那是配合營利單位所做出的研究成果 ...
但我身邊被說服的同事與親朋好友越來越多了(醫事人員、生機業者甚至醫師等等)
很想聽聽專業的看法是什麼>"<
到底哪些是有根據的?
有沒有機會把這些被說服的人拉回來?
※ 引述《shamrock (~~黃金兄弟象~~)》之銘言:
: 就是 我寄信去檢舉了 回覆如下:
: 對於您的提問 【檢舉-無營養師職照者】回復如下:
: 台端 您好:
: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您提出之疑問,答覆如下:
: 1.經查旨揭賴小姐所經營之部落格「Sara的食食課課」,述及其學經歷確實為美國NTA認
: 證自然醫學營養治療師,且未涉使用營養師名稱之情事,並未違反營養師法第五條之規定
: 。
: 2.任何於節目或書籍著作中,教導觀眾菜單設計或分享個人飲食營養觀念等情事,未自稱
: 為營養師,且未對一般民眾進行營養諮詢及飲食計畫等涉及營養師業務之情事,就我國營
: 養師法之管轄權限,並未違反相關法規。而民眾對於媒體或書籍所提供之資訊,自有權利
: 抉擇是否採納;在未違反相關法規前提下,衛生機關並無權限干涉個人之言論自由。
: 3.另所提101年7月12日,於中天綜合台─「大學生了沒」節目中,旨揭賴小姐涉有違反營
: 養師法第五條之規定乙節,本署已函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助提供當天之節目側錄影帶
: ,待後續衛生機關調查結果,如該節目及旨揭賴小姐確有違反營養師法相關規定,將另行
: 妥處,並會輔導該電視台自主管理,保障觀眾之權益。
: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
: 健康、快樂!
: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敬復
: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7.73.14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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