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詐騙相關法律條文闡述篇

看板DirectSales (傳直銷)作者 (SATURN(AWAY))時間18年前 (2007/06/01 23:3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一、詐欺罪處罰條文 (一)普通詐欺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 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之不法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或利益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一 意圖為自己 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或利益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 意圖為 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四)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等輸入電腦,不法取得他人財產或利益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 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者,處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五)常業詐欺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條 以犯第三百三十九條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六)準詐欺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二十歲人之知慮淺薄,或 乘人之精神耗弱,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之不法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七)親屬間犯詐欺罪免刑及告訴乃論之規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 財共居親屬間,犯前述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述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 親間,犯前述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二、 相關詐欺案例及刑責請參考軍法司九十二年八月編印,九十二年九月二日法治字第 0九二000二七七一號令發之「軍法教育案例教材(一)」第三、四、五、六、十及十 一則案例;另請參考軍法司新編印「軍法教育案例教材(二)」之實際案例。 三、 消費爭議之處理(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 申訴 ) (一)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 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二)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三)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 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5.58
文章代碼(AID): #16O3nJBa (DirectSales)
文章代碼(AID): #16O3nJBa (DirectSa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