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USANA的問題
看板DirectSales (傳直銷)作者winnerj (受不了fatfree)時間21年前 (2003/09/22 22:26)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Beowulf (山老鼠)》之銘言:
: 有個疑問....
: 列於藥典上, 就代表是藥品而不是食品
: 任何人只要按照藥典上的步驟就可以做出相同的東西
: 這樣的話, 到底算藥品還算食品?
: 只要有設備我也可以生產6樣U公司的產品?
在此提供一些意見,讓板友們參考:
PDR 全名叫作 Physician Desk Refrence(醫師桌邊參考書)
內容是醫藥專業人員的團體所編訂,提供醫師作處方時的參考。
自1999年之後,營養補充品開始收錄於其中,讓醫師在作營養補充建議時,
有專業的建議依循,而非個人主觀的偏好與認知。
要收錄其中,有相當的難度的審核與評鑑過程。
同時PDR是我國衛生署所認定,十大先進國的處方參考書中,美國的主要參考用書。
再者,USANA的產品,在台灣不可以稱作「營養食品』,
因為「健康食品』這個詞,因法令的規範,已不是一般用詞,拿來用是會觸法的。
USANA的產品100%是「食品』,是「符合法令界定』的食品。
法令挺繁鎖的,就不贅述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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