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可悲的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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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會回你. 一樣,最後一段會回你. 廢話!指控別人本來就要證據,不用證據的話難不成是你說了就算?. 誰教過你指控不用證據?. 先說好,我可完全沒有噹K版友. 不相信的人回去看我回給他的文章就知道. 對你有沒有噹?當然有. 你對我胡亂指控又拿不出證據來,鐺你很過份嗎?剛剛好而已. 看看你自己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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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前和某版友談到一個問題:. 如果公司的制度有缺失或是有消費者有問題是否要上報給公司知道。. 其實這件事要去追溯的話因為年代有些久遠也無從考查。. 不過既然消費者有提出疑慮。. 經營者也有義務向公司回報並提出相關疑慮的問題。. 畢竟白紙黑字的東西簽了下去也不是事後說什麼能夠解決的。. 重點是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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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有提到一個重點. "順手勾了" "他提醒忘了勾了". 這種本來就很容易造成往後的糾紛. 有時我們在簽約時 有一些我們不是很清楚要不要勾的部份. 我們會空在那裡 但是經過承辦人提醒. 有些人會藉機問 勾這要幹什麼. 但多半的人 會順著承辦人的意思勾下去. 簽名也是阿 不管你去申請什麼東西時. 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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