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可悲的友誼
共 31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kishiori (LV1_繪徒)時間18年前 (2007/03/06 06: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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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我有講過這句話?. 我的文章都還在上面,一字未刪,麻煩你回去看清楚,好嗎?. 你如果可以在我的文章或推文裡面找到任何一句 "消費者看不清契約是自己活該". 之類的話語. 我立刻發道歉文. 但,如果你找不出來我有說過這種話,證實是你抹黑我. 請問你要怎麼負責?. 我的第一篇文章裡就寫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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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7→)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twinu (阿雄)時間18年前 (2007/03/06 04: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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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我不是要責怪你爸. 我只是想說. 不管有什麼理由. 都不能草率的不看內容就簽下去或勾下去. 萬一是什麼土地權狀、財產贈與之類的東西你怎麼辦?. 如果不識字還可以帶自己的小孩一起過去. 如果識字,除非對方要脅你. 不然你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不看清楚授權書上的說明. 就算對方是你信任的人也一樣. 因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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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4→)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twinu (阿雄)時間18年前 (2007/03/06 03: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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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消費者的權益!. 一開始本來就交代的不清不楚. 比喻的很怪. 要是我覺得難吃我也不會跟店員嗆聲. 頂多跟別人分享一下自己的感覺. 說不定別人覺得好吃. 總不能你覺得難吃就要開罵吧. 又沒有人押著你的脖子叫你吃. 吃東西是要嘗試的. 沒吃過的店你不會進去嗎?. 進去之前當然不知道味道囉. 當然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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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DTD (我果然比較喜歡冬天 XDD)時間18年前 (2007/03/05 21: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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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過我爸了. 他說當時是填好之後. 帶他去的人看一看說這邊也要打勾唷. 然後我爸就順手勾了. (他記不得有沒有看一下意思才勾~~. 不過幾個月後他收到公司郵寄來的東西可以證明他沒有印象. 不過沒有印象不知道是忘記還是真的沒有看清楚). 有沒有時間的緊迫我不知道. 不過那是一個平常日的晚上大約七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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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lterp (微風狂狂吹)時間18年前 (2007/03/05 18: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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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掉. 你要的重點應該是. 你要原PO去總公司申訴. 但是原PO用盡各種理由不去. 所以你認為原PO交代不清. 是吧 我先假設是. 這在台灣也很常見阿 你去吃東西. 結果那家店東西難吃死了 你會直接去嗆店員說很難吃嗎?. 10個有9個都是自認倒楣 算了. 剩下一個會留紙條在桌上 說很難吃 畢竟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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