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GDP的計算項

看板Economics (經濟學)作者 (珍惜用心)時間18年前 (2008/03/08 20:39),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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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同學問到一個問題,但不確定自己的觀念是否正確  同學問到  若今年在中央山脈發現金礦100噸,依市價每噸2萬元,則今年gnp將增加200萬元  -------解答說錯,錯在哪?  據前題,若發現者將礦產產權賣掉,獲得150萬元,則今年本國gnp將會增加150萬元  ---------解答也說錯,錯在哪?  GNP 是指全體國民(同國藉者)在一定期間在所生產之最終財貨與勞務的市價總值  針對第一個問題,金礦本身蘊藏在地底下,被發掘出來並不能算是生產出來的財貨  但因為挖礦所雇用的人力、採買的設備,需計入 GNP  針對第二個問題,礦產產權就像土地買賣一樣,若計入則會有重覆計算的情況  因此不應計入  請版友們指正觀念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4.26

03/09 00:25, , 1F
都錯 你根本沒挖出來怎麼算GDP
03/09 00:25, 1F

03/09 20:29, , 2F
原來如此...哈哈
03/09 20:29, 2F

03/09 20:31, , 3F
可是,沒挖的話怎麼知道是發現金礦100噸?
03/09 20:31, 3F

03/09 20:31, , 4F
用儀器探測?
03/09 20:31, 4F

03/12 00:35, , 5F
儀器探測就已經產生[人工成本]所以要算
03/12 00:35, 5F

03/12 00:36, , 6F
就算是衛星探測也會被列[設備租賃]費用
03/12 00:36, 6F
文章代碼(AID): #17qeZtnL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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