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請病假..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Miyako 小職員的辛酸)時間14年前 (2011/01/26 13:23), 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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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上的好, 這件事情是我今天發生的事情,讓我非常的擔心 所以才來這發文!!~ 首先,我是一位派遣快到期服務公司又不續聘的小職員 上上週身體不太舒服,請了病假(公司說要有醫生證明,我也有了) 但今天 因為腸胃真的不太舒服 早上我打給服務單位的小主管,告知我今日腸胃不舒服需要照胃鏡 跟小主管告知說要請假 小主管說:沒辦法,不准 但,我還是沒去上班,我真的受不了我的胃在翻滾的抽痛!! 而且之前有胃潰瘍的病史,所以就很擔心的去了!! 我也有自費請 該診所開立醫師診斷書 想請教版上個各位是... 我擔心的是萬一,服務公司那邊算我曠職 能成立嗎?? 我現在只想安份守己的拿到失業給付資格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84.189

01/26 14:20, , 1F
有證明,不能算曠職,一年內沒有超過30天病假吧
01/26 14:20, 1F

01/27 16:41, , 2F
你的雇主是派遣公司,你的請假要向派遣公司請假,服務單位
01/27 16:41, 2F

01/27 16:43, , 3F
不能給你算曠職,要算也要派遣公司算,但是如樓上所說,你
01/27 16:43, 3F

01/27 16:44, , 4F
一年有30日病假,你只要向派遣公司提供你的醫師證明請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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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公司不能拒絕。
01/27 16:45, 5F

01/27 16:46, , 6F
另外,失業給付是看勞保年資和非自願離職證明,跟曠職比較
01/27 16:46, 6F

01/27 16:48, , 7F
沒有關係(抱歉..應該是就業保險年資...剛剛打太快),除非你
01/27 16:48, 7F

01/27 16:49, , 8F
無故連續曠職3日或是一個月曠職6日。
01/27 16:49, 8F
文章代碼(AID): #1DFw_ScT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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