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工法團體協約範本 5月後提出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45DR鐵道觀察員)時間13年前 (2011/02/22 00: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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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151098.shtml 勞工法團體協約範本 5月後提出 【聯合晚報╱記者陶煥昌/台北報導】 2011.02.14 02:55 pm 牽涉雇傭關係中勞資權益的團體協約,台北市可望在今年5月1日勞工三法施行以後, 由市政府邀集產、官、學界,訂定出團體協約範本,進一步保障勞工權益,並促進勞 資關係的和諧。 台北市上午進行年度基層勞工座談,北市職業總工會理事長蔣萬金提出,4年前即建 議市長郝龍斌訂定團體協約範本,供各工會與雇主簽訂團體協約時參考之用。 勞工局長陳業鑫回應,包括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自民國96到99年 陸續修訂通過,三法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屆時,將報請市長邀集產、官、學界, 訂定出應該是優於勞基法的團體協約範本。 蔣萬金中午表示,郝在上一任競選市長時,曾對市產總2000多成員有過承諾,會訂定 出「北市版」的團體協約範本,如今時光一晃已過4年,市長卻仍要等到新的勞工三法 施行之後再作為,產總對此「不滿意」。 他還說,以往勞基法與團體協約對勞工的保障一直不夠,勞工和工會都處在弱勢,相 關法令對勞動條件的保障十分空泛;他希望,未來團體協約範本要注重實質的內容, 包括明確訂定工時、加班費等要如何計算,才能確保勞工權益。 【2011/02/1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 45DR鐵道觀察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6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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