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14天預先告知離職~~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AZ)時間13年前 (2011/04/20 13:56), 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想問 : 我在一間公司上班9個月了,一開始他說會給勞健保到最後說健保補貼500元和國民年金 500元在薪水裡....公司說五人以上才要保~所以她幫我保他的稅會加重!! 然後月休四天每天上班最少10個小時有時還超過很多超過八小時一小時是100元~但中午休 息時間一小時幾乎都在上班但那是沒算錢的~ 即使這樣的班每個月也大約22K~~因此想換工作!! 我找到了一份工作一個禮拜後上班~但當我提辭職時~公司卻說要等到人員請好並且都上手 才能離開~我不知道我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離職~~ 還說我當初有簽一份14天前提離職 否則以一天扣三天的薪水 (可是我忘了有沒有簽) 這樣算的話 告知七天後離職 扣21天的薪水就等於這個月的不會給我了~~ 請問這是合乎規定的嗎? 我只能就這樣領不到這個月15天的薪水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243.189

04/21 00:07, , 1F
勞基法有規定勞工做三個月以上要提前十天預告,可是沒有罰則
04/21 00:07, 1F

04/21 00:09, , 2F
如果他說要扣三天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的話,可以,請另外跟你要
04/21 00:09, 2F

04/21 00:10, , 3F
不可以直接從薪水扣,扣了違反勞基法第二十六條,有刑事責任
04/21 00:10, 3F

04/21 00:13, , 4F
加上你說月休四天又沒給足額加班費都違法,我想你的談判籌碼
04/21 00:13, 4F

04/21 00:14, , 5F
很多,就算你有簽契約,也不會阻卻公司亂扣薪水的違法性,你
04/21 00:14, 5F

04/21 00:16, , 6F
不用等他找人找好,不過該做的交接還是要做,避免對方提起損
04/21 00:16, 6F

04/21 00:16, , 7F
害賠償之訴,另外未滿五人的公司是真的不用保勞保,可是你也
04/21 00:16, 7F

04/21 00:18, , 8F
不能去公會保,很鳥的規定,所以之後應該會修法改成一律都要
04/21 00:18, 8F

04/21 00:18, , 9F
保,不過勞委會嘛.......以後是啥時真不知道。
04/21 00:18, 9F

04/21 01:35, , 10F
真的很謝謝!!不然只能這個月上無薪的班了!
04/21 01:35, 10F

04/21 10:48, , 11F
感謝J大分享
04/21 10:48, 11F
文章代碼(AID): #1DhdMT8O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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