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派遣工
※ 引述《smallpuma (小山獅)》之銘言:
: 我國正打算於「勞動基準法」中制定「勞動派遣專章」,讓派遣工作有法可管
: 看看對岸去年度(8月23日)的舊聞
: http://n.yam.com/newtalk/china/201008/20100823480152.html
: 在對岸,嚴禁以仲介的方式派遣工作,也不能把工程項下的勞務進行分包;
: 並提醒該國人民要以派遣合約到國外工作者,應該謹慎。
: 只能說台灣勞工比大陸勞工還不如
派遣到底好不好,見仁見智
九十年初我寫論文時,派遣還沒什麼人知道
有時在講派遣還要先名詞解釋一下
以前我只覺得立法禁止不切實際
賠錢生意沒人做,殺頭生意有人做
禁止不了的話,以立法加強保護派遣勞工才是正途
認為加強取締就可以解決派遣的使用,我只能說真的是有夢最美
要那樣做需要投入的經費人力非常高,現實上不可能,而且成效也有限
比較實際的做法還是立法加強保護一途
最近看到的派遣例子,更加深我覺得派遣應該要立法詳定
如果派遣可以被消滅,我會贊成
但現實既然不可能讓它消失,還是立法保護比較實在
看到的就是派遣勞工被派遣公司欠薪,要派單位沒辦法繞過派遣公司發薪水給派遣勞工
因為「於法無據,師出無名」
出來工作要的就是錢
今天我雖然名義上是B僱用,但實際上是為A工作
當拿不到薪水時,A要直接給我都沒有辦法
因為彼此之間是沒有權利義務的
直接跳過B給,以後可能會遇到更多麻煩
問題很多,依現行法律很難解決
既然派遣無法消失,那還是立法比較好
要注意的反而是立法不要亂立,亂立的法還不如用本來的法律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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