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事業單位實施周休二日之IT輪班休假
在下服務的單位是IT客服部門 但敝公司非資訊服務業而是通訊產業(應該不屬於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核定工作者)
為了要配合公司IT部門客服之24小時不落日服務, 使得我們必須在周六、日也得輪班
除了敝單位以外, 其他部門員工都是實施周休二日制
我們在輪班制度初始時有向HR反映周六日上班要以1:1的方式補貼
但HR找公司的法律顧問用勞基法第36條來解釋: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所謂「
一日」係指連續二十四小時而言。
也就是說 如果我們從星期一連續上班六天 星期六是不算假日的 不適用假日上班的1:1
補貼
雖然公司還不至於要我們連續上班六天(我們做五休二)
但是相較於其他部門同事能有正常的周休二日
我們就必須犧牲陪家人的時間, 在周末其中一天到公司上班
在下跟同事要跟公司爭取的是, 若要我們周末休假日到公司上班, 就必須給付我們假日上
班津貼, 想請教版上專家, 這樣的請求是否可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15.251
推
04/29 19:50, , 1F
04/29 19:50, 1F
→
04/29 19:51, , 2F
04/29 19:51, 2F
→
04/29 19:54, , 3F
04/29 19:54, 3F
→
04/29 19:57, , 4F
04/29 19:57, 4F
→
05/02 20:48, , 5F
05/02 20:48, 5F
Employe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