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再爆下月裁員 和鑫重申絕不會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只是回憶)時間12年前 (2012/12/24 14:38),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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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爆下月裁員 和鑫重申絕不會 2012年12月24日 【吳秀樺╱台北報導】和鑫光電(3049)裁員爭議不斷,繼10月底大裁200人後,日前再 砍250人。和鑫表示未來不會再裁員,但員工爆料不斷,直指公司說謊。員工爆料公司主 管直接跟員工表明,農曆年前一定會再大裁員,最好有心理準備。惟公司發言人呂清平強 調不會再裁員,請員工安心。 爆料員工TT指出,公司雖對媒體宣稱不再裁員,但內部消息指明年元月還有裁員動作,公 司並不像發言人所說因產線自動化而減少人力需求,根本是接單後產品品質不佳被抽單, 裁員則是因為準備將廠房移到中國,將撤銷在台設廠。 員工指出,公司試做很多產品根本無法量產,許多機台放在角落沒用,裁員前變調減薪, 產假、特休、補休與生理假都會被扣錢,要求公司員工不准請事假、1天部門不可超過7個 人請假,否則曠職論。 誇張管理連環爆 就連員工如廁時間都會紀錄,每天上廁所最久長員工還被公佈出來;還將員工全勤獎金從 1500元改為500元,根本是欺壓小員工。對此呂清平表示,員工投訴的情況,很多都是他 沒有聽過說的事,公司也沒有減少全勤獎,也不會限制員工上廁所時間,至於裁員等相關 業務也都呈報南科管理局與勞工局,一切依照勞基法處理,並未違法。 http://ppt.cc/7n~W 備註: 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公司在60日內解僱勞工超過一定的人數, 必須在解僱前60日之前 a. 將解僱計畫書通知當地勞工局、工會、勞資會議勞方代表 b. 解僱計畫書內還必須有: 1. 解僱理由 2. 解僱部門 3. 解僱日期 4. 解僱人數 5. 解僱對象之選定標準 6. 資遣費計算方式及輔導轉業方案等 c. 接下來還要進行勞資協商, 協商不成勞工局還會介入 d. 如有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 會禁止公司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 所以: 大部分的公司若想大量解僱勞工, 第一個要規避的就是《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否則就得面對上述對勞工有利的法令 大家可以注意 這種大量解僱的 幾乎都是以兩個月為周期 人數限定在一定的比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34.26 ※ 編輯: migoyin 來自: 118.169.234.26 (12/24 15:02)

12/25 03:48, , 1F
該法本名應該叫:保護雇主大量解雇勞工法
12/25 03:48, 1F

12/25 15:22, , 2F
簡稱 大解法
12/25 15:22, 2F
文章代碼(AID): #1Gr_XYI6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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