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 簽自願離職書 資遣費大幅縮水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 ω ◎)時間12年前 (2013/05/16 21: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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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文章有板友提到雇主強迫寫"自願離職書"問題 特找出此則新聞與大家分享 無論如何都不要自己簽下"自願離職書" 否則就像仗還沒有打就投降,再也沒有任何上訴機會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local/20081221/31247598/ 簽自願離職書 資遣費大幅縮水 2008年12月21日 【陳嘉恩╱台北報導】景氣不佳,僱主逼退勞工花招百出。近期就有企業誘騙員工簽署自 願離職書來節省資遣費,但也造成勞工無法請領失業給付,權益大縮水。勞委會提醒,一 直以來都有僱主要求遭資遣、裁員的員工簽署自願離職書,呼籲勞工千萬別輕易簽署任何 文件,以免權益受損。 王小姐投訴,指她任職的銀行誘騙她簽下自願離職書,喪失十多萬元資遣費。資料照片 民眾投訴僱主騙簽 原本在銀行業工作的王小姐向《蘋果》投訴,指她任職的銀行因營運不佳、要裁減人力, 卻誘騙她簽下自願離職書,主管謊稱簽相關文件為離職標準程序之一,她不知情下簽了自 願離職書,因而喪失十多萬元的資遣費和每月兩萬多元的失業給付。她痛批:「僱主實在 很惡劣。」王小姐已向地方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勞委會指出,如果企業是因關廠、歇業、業務緊縮而裁員,應該付給員工資遣費,並須發 給員工「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以便員工能夠申請失業給付。但是,許多僱主以「遭解僱 會留下不良紀錄、對以後找工作不利」為由,勸說員工簽下自願離職書,導致員工權益大 縮水。 多保留遭解僱證據 勞委會官員說,員工並不會因為遭資遣就留下不良紀錄,「遇到類似情形,千萬別簽下自 願離職申請書或證明書,並且要盡量保留自己是遭解僱的證據,例如人事公告等。」即使 最後仍被迫離職,也可請地方政府勞工局協調,請求公司給付資遣費,並可憑相關證明去 請領失業給付。 被迫簽自願離職書注意事項 ★自願離職損失 ˙喪失資遣費 ˙無法請領失業給付 ★注意事項 ˙遭資遣絕對不要簽自願離職書 ˙保留僱主解僱員工的證據(如人事公告、錄音等) ˙向僱主索取「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以申請相關給付 ˙遇爭議可向各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諮詢管道 ˙勞委會0800-211459 資料來源:勞委會、《蘋果》資料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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