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離職證明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Study hard, play hard)時間11年前 (2013/11/04 22:21),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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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版上的前輩們關於離職證明一事的相關法令問題 小弟的情況是八月底已經離開前公司 然而當初簽約的時候有離職違約金的部分 小弟覺得該賠償金額十分不合理 因為當初簽約時公司有承諾會提供額外的訓練且記載在合約上 然後一年多來小弟認為並沒有受到"任何"訓練 因此在離職的時候向前公司表明希望可以討論賠償金額 公司並沒有給予任何答覆不過小弟也就離職了 九月十月也都沒有任何薪資給付 如今小弟找到新的工作 新的公司要求員工提供前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 因此請前同事向前公司HR申請離職證明 然而前公司卻以離職手續尚未完成也就是尚未給付賠償金額為由 拒絕提供離職證明 想請問版上熟悉相關法律實務的前輩 前公司是否有拒絕提供離職證明的權利 以及是否可以建議小弟應當如何處理此事 感謝各位的協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0.149.81

11/06 21:25, , 1F
勞基法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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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20:26, , 2F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
11/07 20:26, 2F

11/07 20:27, , 3F
人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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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20:27, , 4F
違反者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11/07 20:27, 4F

12/08 12:19, , 5F
勞工局申訴,而且那份合約有問題吧?對於勞工不利的合約都不合
12/08 12:19, 5F

12/08 12:19, , 6F
法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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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TwruG0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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