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關於公司資遣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145×154÷DB7)時間8年前 (2016/02/21 13:41), 8年前編輯推噓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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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問點在於 1.你2月1日到職,19號老板就叫你走人 年假也放了,薪水也都按規定算給你(含年假) 不懂你要自救什麼? 他扣你假?扣你錢?扣你勞健保? 2.如果你的問題是老板要你自願離職,所以你要申訴他? 基本上這個老板也是個沒請顧問公司的人啦。 比如勞基法沒有明文規定有實習期,但是老闆多半會有這種要求 有些人作不到三個月就離職或是被老闆解僱,比如原PO這樣 會想拿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雖然勞動部於處理勞資爭議調解案件中, 大多為考量並維護勞工權益亦常有從優從寬解釋,只是在實務上我個人覺得很難。 但是,會走到這種的也是老闆沒有好朋友(各種顧問) 有好朋友的聰明老闆會先跟妳簽一個月到三個月的定期合約,時間到了。 妳好用,我就留下來用,不好用不續約就好,連資遣費都省了。 也沒有解僱和開不開非自願離職的問題。 所以找對好朋友,是很重要的。 你未滿三個月,僱主無須預告期間就可以終止勞動契約。 就算用資遣好了,你薪水20008 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後之勞退新制規定為: 「勞工工作滿1年以上必須發給0.5個月的資遣費,未滿1年依比例計算」。 20008 X 0.5=10004 10004 / 12 =837 給你837就結案了,只是說白了。 如果你為了837去申請調解,但老闆勞健保、薪水、休假都給妳了 我不認為你會贏,而且你作11天就被叫你不要去上班,真的都是老板的問題? ※ 引述《boxtina (孤單會陪我一輩子)》之銘言: : 大家好,第一次在這裡發文 : 爬了一下資遣的文章 : 好像找不到符合我的情況的 : 所以就大膽的發文求救了~^^\\ : 老實說我今天晚上下班的時候 : 突然被通知因為老闆覺得我不適合這個工作 : 所以公司決定做到今天為止 : 不過,因為下午有問明天要不要加班 : 而我同意要來加班了 : 所以會計小姐說如果我明天要去找工作的話 : 可以不用去上班,薪水還是會算到明天 : 然後就叫我寫離職申請書…(因為還處在意外狀態腦袋一片空白) : 就是這張…(我懶得馬賽克了) : http://i.imgur.com/sgSh032.jpg
: 薪水則是:20008 / 30 * 有上班的天數 : 當然過年放假也會算在裡面 : ———— : 想請教一下 : 1.我可以跟公司要求要非自願離職書嗎? : 我還需要跟公司要什麼資料嗎!? : 2.公司請我走人,要不要給我預告薪資跟資遣費呢!? : 不過,我二月一日才開始上班 : 到今天才第十九天,實際上班11天 : 3.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自救呢!? : P.S. 因為不知道明天台南市的勞工局 or 勞動部有沒有補班 : 只能先發文求救了,感謝大家!…Orz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C2105. -- 我昨天獨自在家的時候,碰到了盜賊入戶行竊。 一番搏鬥之後,盜賊用一根棍子逼我跪下。 我大義凜然的告訴他,好男兒只跪天地和父母。 十分鐘後,頭破血流的我學會了認賊作父這個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45.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456033317.A.778.html ※ 編輯: notepad67 (36.230.45.183), 02/21/2016 13: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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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須給付資遣費,資遣必須十日前通報都是法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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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調解沒有不會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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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23:28, , 3F
我認為有違法解雇之嫌喔~~ 老闆最好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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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7:17, , 4F
這個案子,資遣費不到1000,去告然後調解的結果,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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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贏也是給幾百,我是看不懂老闆為何省這幾百,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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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有休假工資,省這幾百妳可以去調解看看,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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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告看看結果如何,他只作20天不用預告勞工,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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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可以主張說是因為年假不可抗力,補通告,也不見得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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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簡單說通常會建議雇主先跟勞工簽1-3個月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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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用不續聘,省掉一切麻煩,或是直接用派遣的,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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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轉給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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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7:22, , 12F
違法解僱什麼?退一萬步告贏了,也是拿回幾百,就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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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7:23, , 13F
錢也是3-15萬,而且現在很少一上來就是開罰,我是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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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勞工教育有問題,雇主教育更有問題,這個案子幾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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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決的,搞的可能變成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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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若勞資雙方對離職事由認定有疑義,致不能判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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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資遣時,可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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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7:27, , 18F
了,就給錢了事,還是你覺得會直接罰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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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8:41, , 19F
當然本版是勞工板,應該以勞工為先,但是我想正確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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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8:41, , 20F
該也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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