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關於職務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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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ukata (~金~)時間15年前 (2009/12/21 22: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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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要實施職務輪調,. 我本來是在A部門當助理, 今天我被口頭通知要被調到B部門助理.. 因為A.B的產品不同, 我對B產品完全不熟悉, 要重頭學習.. 而且我在A部門很快樂, 同事也都相處的不錯.. 我實在不想去B部門, 請問我可以拒絕調動嗎?. 若我拒絕調動, 我可否請求公司以資遣方式資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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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hilchang68 (無聊來上線)時間15年前 (2009/12/22 14: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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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當初進公司時的契約有載明要配合公司輪調嗎? 您也有提到調動5原則. 但依內政部74年9月6日(74)台內勞字第339139號函的解釋:. 勞工不願接受雇主調動工作,雇主應否發放資遣費,須視勞工所提之理由及有無符合. 前述之相關法令規定與調動原則而定. 所以若是您只單純的因為不想去B部門,但B部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wktw236 (kwktw236)時間15年前 (2009/12/22 21: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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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動五原則的不得違背勞動契約,有點模糊,理論上我們認為勞動契約. 包山包海,什麼部門、什麼職務都包括在內,可以參考勞基法施行細則. 第七條,理論上裡面有提到的,勞方都可以主張是勞動契約的一部份,. 但是這樣幾乎會使大部份的調動變成不可能,而台灣的法律當然還是會. 承認雇主調動員工的權力。. 基於企業
(還有4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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