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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一例一休的判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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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的公司固定在每月底和月初需要輪值. 不論當日是否為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 想請問以現行一例一休的規範之下:. 1.12/31(六)、01/01(日). 01/01應該認定為例假日,給付加班費後,再補休一天?. 還是應該認定為國定假日,加倍給薪?. 2.01/31(二)、02/01(三)皆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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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假訂於每7天的最後一天(通常是禮拜天). 是因為修法前規定每7天要休息1天,而現在是兩天,但不一定當然六就是休息日. 日就是例假日,不過各位都是跨新舊制度而來,所以依習慣(參照民法第1條). 例假日為周日,以上是適用六、日為一例一休的情況,如果是輪班或排班. 休息的兩天非六、日要看修法前如何約定例
(還有26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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