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譯] 一段辯論文
我們這一方式站在贊成未來同居會比結婚越來越多
以下這篇辯論文中的其中兩段請大家幫忙翻譯><
第一段:
正二申論:
兩人的價值觀,或對彼此的感覺容易隨時間改變,婚姻到最後只是成為法律上的約束。
EX夫妻其中一人婚後個性大變,又不願意離婚,就會變成另一人很大的負擔,反之如果發生
在同居情侶上就可以直接分手而沒有法律上的約束
反三駁斥
就是因為雙方價值觀或對彼此的感覺容易受時間改變,所以才需要婚姻作為保障.因為有法
律上的這層關係,雙方在吵架後才更會願意花時間精力來溝通協調,因此雙方的感情會更穩
定
第二段(總駁斥)
正二駁斥:
1.根據正二駁斥:
你方只是在假設” 同居很可能是婚姻前的準備”.而沒有證據,此處數據只顯示說現在同
居的比率越來越高,且根據有新立同居法這點來看,就是因為時代有需要才會立這條法律,
此點可證明同居在社會上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2. 反三駁斥中提到婚姻使雙方在爭執後更願意溝通協調,解決事情,但是事實證明不是
如此阿!否則離婚率怎會這麼高?代表法律並沒有辦法使雙方感情穩定,所以可以證明父母
感情穩不穩定,對小孩成長期穩定性的影響,並不在於有沒有那張結婚證書,而是在於雙方
對於這段感情的珍惜程度,願意珍惜才會願意花時間與精力去溝通協調使家庭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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