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考上公務員是不是不一定會有工作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鏡花水月)時間19年前 (2005/09/22 10: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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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之銘言: : ※ 引述《caprigemi (小樹)》之銘言: : : 憲法第八十六條明文保障"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 : 所以只要是考上公務人員考試的人,絕對不用擔心沒工作 : : 套一句高上王肇基老師的話"國家要負責幫你找工作,不然那些公家機關自己就違憲啦" : 不對吧? : 是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條第1及第2項 : 公務人員之考試,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 : 前項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數, : 依序分發任用.... : 換句話說 : 只要考試法第2條第2項改成資格考 : 那以後公務人員考試就不是現在的任用考試而是資格考試 : (之前曾有風聲考試院打算改成資格考但是不了了之) 昨天考銓學的是 74年前高普是資格考 特考是任用考 75-85年 高普初特都是資格考 85年以後改成 正額任用考 增額資格考 任用資格並行制 正額錄取者具備任用資格 也就是國家會給你工作 因為正額錄取者的工作來自各機關報的缺 報多少取多少 增額錄取者是具有公務員資格 但是工作要自己找 不保證有 資格只保留到下次考試前一天 會有增額主要是有時候開了缺錄取足額的人以後 正額錄取者不一定有意願去 或者遇到辦理資格保留者 或者有的機關會壓缺不報之類的 所以有時候增額的缺搞不好比正額的好 因為正額是強制分發 目前強調考訓用合一 所以有工作以後 不論正額或增額 皆得參與4-12個月的訓練合格 才能拿到任用證書 以上 因為資料不在身邊 憑印象打 所以有錯請不吝更正 當然如果是因為我中文不好有疑問也歡迎提出一起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90.154 ※ 編輯: sangelo 來自: 61.218.90.154 (09/22 11:08)
文章代碼(AID): #13CXkz-5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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