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刑法-總則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呆呆望天空)時間13年前 (2012/12/28 09:46),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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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於100年11月12號公開場所辱罵乙三字經,乙當下隱忍不發一語,但不堪受辱 憤而提告公然污辱控告甲,其提告行為造成甲心生不滿,反提乙也涉及公然污辱 101年6月31號開偵查庭時,甲向檢察官提起反訴,並找來丙作偽證,檢察官當庭受理。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237 條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一)試問甲是否成立誣告罪? 丙是否成立偽證罪? (二)公然污辱於101年7月1號除罪化後,如甲丙兩人成立上述二罪 是否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適用,而免除刑責? -- o\ ο 。 . /。 忍者的座騎 h ▲▊ ▎◢▎ t o▅▆ ˙ ˙ ▆▅▆ 自古以來就是蛤蟆 已經是慣例了 x ▍ 。 ▁▃▃▃▁ Ο 9 ▌▁▄▂▄▅▂▃▂▅▄▂▄▁想要忍者執照就快點坐上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63.13

12/28 11:17, , 1F
這是自己想的嗎? 題目不是很明確
12/28 11:17, 1F

12/28 11:18, , 2F
(一)甲部分 要看甲提告內容 按照題意似乎會
12/28 11:18, 2F

12/28 11:18, , 3F
乙部分都說偽證了 那就會吧
12/28 11:18, 3F

12/28 11:19, , 4F
(二)法律廢止不適用刑2 刑2是法律變更後仍有處罰規定
12/28 11:19, 4F
文章代碼(AID): #1GtFdhQz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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