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的共同正犯以及正當防衛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WASHI)時間13年前 (2013/03/12 11:10), 編輯推噓4(4017)
留言2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前些日子在上課的時候突然到了個例子,雖然有點扯就是了 我現在還在總則,可能後面會有解答這個問題的課程也說不定 有的話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總之就是甲乙兩人共同決意對丙實施某罪並實行之 等到著手後乙才發現丙是自己暗戀以久的人(或其他類似的) 要甲住手但甲正在興頭上停不下來,乙因為慌張得要保護丙的情形之下 拿刀把甲給桶死了 這樣乙是成立27條II的中止犯沒錯吧? 但他對甲又該如何認罪? 如果認為是正當防衛的話好像可以符合 但就是哪邊怪怪的 這個問題各位怎麼看呢? 有其他想法或者我哪邊說錯了請指正,謝謝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8.98.198 ※ 編輯: berice152233 來自: 36.238.98.198 (03/12 11:11)

03/12 11:20, , 1F
你的甲做了什麼行為還有什麼故意完全看不出來!正當防衛
03/12 11:20, 1F

03/12 11:21, , 2F
如何評價?興頭上停不下來是什麼東西?
03/12 11:21, 2F
不好意思當時急著出門沒有寫清楚 我想寫的是222沒錯,只是一時間忘了條文XD 不過"興頭上停不下來"這個描述應該還不難懂吧...

03/12 13:09, , 3F
如果是犯222正當防衛只能考慮過當
03/12 13:09, 3F

03/12 13:26, , 4F
這個題目我覺得給得不夠充分耶..是我資質低落還是其他
03/12 13:26, 4F
因為重點不是在什麼罪 我想問的點就是這種情況下是否有正當防衛的適用而已 當然我也有在反省題目給的不夠充分 但下面的前輩們倒是完整的推出我的意思了 好厲害

03/12 13:39, , 5F
中止犯有成立 但是慌張得要保護丙的情況下
03/12 13:39, 5F

03/12 13:39, , 6F
到底是有沒有防衛意思呢?
03/12 13:39, 6F
我認為防衛意思不是多大的點 描述中"乙想保護丙"就是防衛意思了

03/12 13:40, , 7F
主要應該就是探討能否適用正當防衛
03/12 13:40, 7F

03/12 13:41, , 8F
如果不能的話就實質競合 能的話可能是防衛過當
03/12 13:41, 8F

03/12 13:42, , 9F
請高手開示!!
03/12 13:42, 9F
還沒學到競合看不懂...

03/12 13:54, , 10F
主張正當防衛要有:主觀+客觀要件→主觀:防衛意思;客
03/12 13:54, 10F

03/12 13:55, , 11F
觀:防衛情狀即現在不法之侵害+防衛行為
03/12 13:55, 11F

03/12 13:58, , 12F
甲對丙為221行為時就是現在不法侵害,而拿到捅甲即是防
03/12 13:58, 12F

03/12 14:00, , 13F
衛行為,甲基於避免丙的性自主權受侵害,而為防衛行為即
03/12 14:00, 13F

03/12 14:01, , 14F
具有防衛意思
03/12 14:01, 14F

03/12 14:03, , 15F
然正當防衛之主張仍要考慮行為的必要性:所謂的必要性是
03/12 14:03, 15F

03/12 14:05, , 16F
所選擇的行為要是侵害甲行為中最輕微的,例如:打昏他
03/12 14:05, 16F

03/12 14:06, , 17F
這樣仍可以保護丙的性自主權,所以我才說防衛過當
03/12 14:06, 17F

03/12 14:13, , 18F
在刑罰論中必定是數罪併罰也就是實質競合
03/12 14:13, 18F
這位前輩說的幾乎都命中XD 真厲害 只是我描述的沒很好 會在描述中加入"慌張"一詞就是想要顯得當時情況擊破且緊張 解此放寬防衛行為的客觀必要程度進而成立正當防衛 再次為了描述得很爛這點跟大家道歉 那麼結論是對丙成立中止犯,對甲成立正當防衛 也就是說在這個描述中,是可以成立正當防衛沒錯吧? 我會卡住的原因是想說"既然自己就是侵害的主體,那可以對我的同伴主張正當防衛嗎?" 這個想法而已,仔細想想應該是可以的吧 ※ 編輯: berice152233 來自: 36.238.98.198 (03/12 19:34)

03/12 22:16, , 19F
因為合乎正當防衛的條件 是非法的侵害行為
03/12 22:16, 19F

03/12 22:16, , 20F
也不在正當防衛的排除條件內
03/12 22:16, 20F

03/12 22:17, , 21F
所以中止犯+防衛過當 我也受教了
03/12 22:17, 21F
文章代碼(AID): #1HFfoo5V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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