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的共同正犯以及正當防衛
前些日子在上課的時候突然到了個例子,雖然有點扯就是了
我現在還在總則,可能後面會有解答這個問題的課程也說不定
有的話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總之就是甲乙兩人共同決意對丙實施某罪並實行之
等到著手後乙才發現丙是自己暗戀以久的人(或其他類似的)
要甲住手但甲正在興頭上停不下來,乙因為慌張得要保護丙的情形之下
拿刀把甲給桶死了
這樣乙是成立27條II的中止犯沒錯吧?
但他對甲又該如何認罪?
如果認為是正當防衛的話好像可以符合
但就是哪邊怪怪的
這個問題各位怎麼看呢?
有其他想法或者我哪邊說錯了請指正,謝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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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8.98.198
※ 編輯: berice152233 來自: 36.238.98.198 (03/1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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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當時急著出門沒有寫清楚
我想寫的是222沒錯,只是一時間忘了條文XD
不過"興頭上停不下來"這個描述應該還不難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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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重點不是在什麼罪
我想問的點就是這種情況下是否有正當防衛的適用而已
當然我也有在反省題目給的不夠充分
但下面的前輩們倒是完整的推出我的意思了
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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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防衛意思不是多大的點
描述中"乙想保護丙"就是防衛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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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學到競合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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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前輩說的幾乎都命中XD
真厲害
只是我描述的沒很好
會在描述中加入"慌張"一詞就是想要顯得當時情況擊破且緊張
解此放寬防衛行為的客觀必要程度進而成立正當防衛
再次為了描述得很爛這點跟大家道歉
那麼結論是對丙成立中止犯,對甲成立正當防衛
也就是說在這個描述中,是可以成立正當防衛沒錯吧?
我會卡住的原因是想說"既然自己就是侵害的主體,那可以對我的同伴主張正當防衛嗎?"
這個想法而已,仔細想想應該是可以的吧
※ 編輯: berice152233 來自: 36.238.98.198 (03/12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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