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板信銀行102年度票據法
甲簽發一張本票給乙,乙欲將之背書給丙,在丙要求下,乙必須提供第三人作為擔保。乙
於是先將本票背書給A 公司,A 公司再將本票背書給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得向甲、乙、A 公司主張票據權利?
B:A公司之行為違反法令,該背書行為不生效力
C:A公司以背書之行為達成保證之目的,其行為屬於票據上之保證行
D:丙不得向A 公司主張票據權利
我想說票據有轉讓背書
所以已經違反規定
就選B
請多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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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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