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訴131相關問題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SherryEgg)時間13年前 (2013/06/05 22:3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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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非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想請問刑訴131條除了法條上似乎還有學理上的一些限制 目前知道的是:1.有急迫情況 2.進入住宅仍須法官簽發之拘票(因包含搜索票之性質) 如果不符合1和2的要件,學說上會如何評價進入住宅後的拘提或逮捕呢? ex為了逮捕通緝犯但不符合急迫情況,直接進入住宅(看似符合131條文) 這時後逮捕合法嗎? 個人意見是認為逮捕仍然合法,僅進入後相關搜索不合法(例如過程中搜索到其他證物) 但是有考古題解法是,此時逮捕不合法! 考慮到許多強制處分都需要考量拘提逮捕前行為是否合法,所以還請各位大大解惑!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1.223

06/05 23:07, , 1F
第8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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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hqrE7x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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