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民法總則 選擇題疑問
我也搞不懂 一些觀念
※ 引述《magigirr (小確幸~)》之銘言:
: 出自 陳曄老師 100年總複習講義
: 其中有幾題疑問,
: 想請教我觀念哪邊錯誤,謝謝。
: 1. 甲現年23歲,但因精神障礙而無法辨別事務其為:
: (A)完全行為能力人
: (B)限制行為能力人
: (C)無行為能力人
: (D)受輔助宣告人
第 75 條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
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
這一條是說 在精神錯亂中的意思表示和無行為能力一樣無效嗎
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在意思表示的時點 無效
: 答案是A
: 請問甲不是精神障礙了嗎?
: 還是因為題目沒說明已監護宣告,
: 所以還是要選擇有行為能力?!
: 2.甲出售丙之機車予乙,在民法上:
: (A)若甲並非機車之所有人,則甲乙之買賣契約無效
: (B)未經丙之同意,該移轉機車行為效力未定
: (C)若甲已經辦理行照過戶,則乙取得所有權
: (D)縱然丙之機車遭甲偷竊,只要乙是善意,丙便不得向乙主張任何權利
: 答案B
: 我不解的是基於保障交易安全,
: 乙應該取得機車了
: 丙應是向甲提出損害賠償,
: 為何是效力為定?
b選項 縱使118條規定 該移轉機車行為效力未定
乙只要是善意第三人 就可用801+948善意取得機車所有權嗎
丙只能向甲請求出售予乙的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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