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101律師民法 不當得利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熊貓)時間13年前 (2013/08/06 20: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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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民法811+816, 確實應該向所有權人甲主張不當得利(乙並非所有權人) 至於後續甲再怎麼跟乙求償, 就是另外的事囉 ※ 引述《izuuinhayato (hihi\)》之銘言: : 甲委託乙為自己建造房屋一棟,乙則盜取為丙所有值200萬元的石板、 : 鋼筋為材料而建築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丙得對甲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B)丙得對甲主張200萬元之不當得利返還 : C)乙對甲所有之房屋應負權利瑕疵擔保 : D)甲不得對乙有任何損害賠償之主張 : 解答是B : 可是雖然題目沒明講 : 但甲乙如果是有償契約 : 甲得到的只是個符合價金的房屋的話 : 不當得利的人應該是乙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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