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司特四等刑法 炸裂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sorrows)時間13年前 (2013/08/11 19:39), 編輯推噓31(31015)
留言46則, 3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第一題...何止是難,我後來在書店翻,看到這判決,眼淚都要流下來了 案情概要: 民眾乙向公務員的哥哥甲要某A的地址,甲又向公務員丙要某A的地址 公務員丙查得某A的地址後告知甲,公務員甲再將某A的地址告知乙 問:甲犯何罪? 我當下的反應是乙甲一組,向丙要秘密, 所以丙是洩密者,乙甲都是受密者 按,對向犯不能論以共犯,所以甲無罪。 而甲既然已經是受密者,他再傳達秘密,當然也不會構成洩密罪。 然後,我們來看這個判決。 100,台上,6422 「刑法第一百三十 二條第一項公務員所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 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不以職務上所知悉或持有者為限。 又「已洩漏之秘密不為秘密」,係針對洩漏或交付秘密對向行為 之收受者而言,除該對象行為之收受者為公眾外,若該收受者將 秘密洩漏或交付予其他不應知悉秘密者,仍應成立犯罪。」 所以,秘密在公務員之間傳知,只要尚未流向公眾 最後一個傳達給公眾的公務員仍然成立洩密罪。 馬的,有人寫對了嗎?單純寫洩密罪的不算喔,還要有對向犯的論證 請受我一拜<(_ _)> ※ 引述《ICDD (挖洗底迪)》之銘言: : 也太冷門 完全無任何思緒 : 只能隨便亂套構成要件 : 四等也太難 刑法炸裂了…… : 靠下面兩科拼回來了 : GG……… -- posted from MHP7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38.79

08/11 19:41, , 1F
我法條加構成要件都寫對,但不曉得這個判決,但還是成罪
08/11 19:41, 1F

08/11 19:42, , 2F
哪本書?!
08/11 19:42, 2F

08/11 19:45, , 3F
好瞎.....這樣子出我也認了
08/11 19:45, 3F

08/11 19:47, , 4F
最新版的方律師,我手上的舊版還沒有..
08/11 19:47, 4F

08/11 19:47, , 5F
財產犯罪一題都沒出 兩題分則都考公務員...哀
08/11 19:47, 5F

08/11 19:48, , 6F
啃 四等出這個 我認了
08/11 19:48, 6F

08/11 19:50, , 7F
320~348背心酸的 QQ
08/11 19:50, 7F

08/11 19:51, , 8F
也好 出難一點大家都GG
08/11 19:51, 8F

08/11 20:17, , 9F
好希望平均分數變低喔~可是考上的都是神人應該也不會變低
08/11 20:17, 9F

08/11 20:41, , 10F
丙是直接告知乙吧?我寫教唆洩密@@
08/11 20:41, 10F

08/11 20:41, , 11F
我掰A是洩密罪的正犯...
08/11 20:41, 11F

08/11 20:42, , 12F
08/11 20:42, 12F

08/11 20:44, , 13F
誰出的鳥題...
08/11 20:44, 13F

08/11 20:56, , 14F
志光擬答倒是沒討論到版大說的這個
08/11 20:56, 14F

08/11 20:59, , 15F
方律師............受小的一拜 嗚嗚嗚
08/11 20:59, 15F

08/11 21:12, , 16F
現在分則是開始流行考公務員嗎?還考2題...
08/11 21:12, 16F

08/11 21:29, , 17F
我天真的以為會時事
08/11 21:29, 17F

08/11 21:48, , 18F
慘……寫了共犯
08/11 21:48, 18F

08/11 21:54, , 19F
顆顆 我也是
08/11 21:54, 19F

08/11 22:10, , 20F
這個考點司法官有考過,不是新考點,也有文章。
08/11 22:10, 20F

08/11 22:17, , 21F
所以四等難度要追上三等了嗎= =
08/11 22:17, 21F

08/11 22:19, , 22F
那我們大家明年去考五等吧(誤)
08/11 22:19, 22F

08/11 22:20, , 23F
刑法沒分三,四等吧.只有分該題的考點多寡..
08/11 22:20, 23F

08/11 22:22, , 24F
這兩題有點殺啊 3合1沒考8.90分以上沒有甚麼機會了
08/11 22:22, 24F

08/11 22:25, , 25F
寫共犯不要擔心,因為學者有反對這個見解,認為仍構成共犯
08/11 22:25, 25F

08/11 22:27, , 26F
樓上大師!
08/11 22:27, 26F

08/11 22:28, , 27F
法英佔多少分阿 ,記得好像有比率的樣子
08/11 22:28, 27F

08/11 22:31, , 28F
老師好~
08/11 22:31, 28F

08/11 22:35, , 29F
老師出現了 剛好說出我的苦點 還好還有救
08/11 22:35, 29F

08/11 22:42, , 30F
剛翻了撲師的分則也有寫到 哭哭
08/11 22:42, 30F

08/11 22:47, , 31F
可惡我的是高點的...拿去墊便當好了
08/11 22:47, 31F

08/11 22:56, , 32F
推老師!
08/11 22:56, 32F
改錯字.. ※ 編輯: sorrows 來自: 114.45.38.79 (08/11 23:57)

08/12 00:00, , 33F
盧映潔課本有一模一樣題目 75,76頁 五版 可惡 我真
08/12 00:00, 33F

08/12 00:00, , 34F
的不想幫她打廣告 不過看到真的很氣啊
08/12 00:00, 34F

08/12 00:44, , 35F
\Puma/\Puma/\Puma/\Puma/\Puma/\Puma/\Puma/\Puma/
08/12 00:44, 35F

08/12 00:47, , 36F
天真的以為會考時事+1,背心酸的QQ
08/12 00:47, 36F

08/12 01:19, , 37F
一模一樣的題目......
08/12 01:19, 37F

08/12 11:37, , 38F
是盧映潔出的嗎? 中正的應該在偷笑了吧XDDDDDDDDDDDD
08/12 11:37, 38F

08/12 14:23, , 39F
想問第一題有人討論到131嘛 第三人(弟弟)的利益QQ?
08/12 14:23, 39F

08/12 14:24, , 40F
此刻多希望自己是中正的T^T
08/12 14:24, 40F

08/12 18:35, , 41F
我也有寫131 如果132不成立的話 不是要回討論131嗎?
08/12 18:35, 41F

08/12 18:37, , 42F
我記得132是131的加強版 最後我寫成立131說可是都沒人討論
08/12 18:37, 42F

08/12 20:20, , 43F
131不是要對於自己監督或是主管的事物然後圖利嗎?
08/12 20:20, 43F

08/12 22:48, , 44F
感謝老師
08/12 22:48, 44F

08/13 02:10, , 45F
131要有得到利益,否則根本不成立吧
08/13 02:10, 45F

08/23 09:47, , 46F
查書找答案佩服你的精神
08/23 09:47, 46F
文章代碼(AID): #1I1tW4eC (Examin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1tW4eC (Examination)